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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两个积极性推动改革与发展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14期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正确地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并做出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此前,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为党的八大的召开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

《论十大关系》中的第五条,毛泽东同志在深刻反思前苏联和新中国大区行政体制的基础上,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毛泽东同志指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并强调,“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

此后,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成为党和国家建设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被坚持了下来。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改革最重要的是下放权力,包括向地方下放权力,也包括向厂矿下放权力。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10月会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还提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也与发挥好地方积极性密切相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挥好两个积极性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强调和发展。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关系,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实际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破除中央计划体制开始的,无论是搞农村联产承包制、发展乡镇企业,还是引进外资、设立特区、开展地区试点等,都是赋予地方更多的经济自主权。更多发挥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释放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活力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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