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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合规审查要点与应对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16期

美国与中国香港是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目的地。中资企业能否做好境内外的合规工作,对于在美股、港股上市都是关键因素。结合近期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案例和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本文从当前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热门行业切入,盘点其境外上市合规审查要点,并提出相关应对策略。

医疗健康行业合规要点及注意事项

自我国香港联交所允许未有收入及盈利记录的生物科技企业申请在港上市以来,加之疫情驱动,医疗健康成为境外上市的热门行业。结合当前医疗健康行业企业境外上市案例,拟上市企业特别需要关注以下两方面的合规要点。

一是医疗健康业务资质和平台审查及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国法律,未依法取得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医疗机构(包括医疗美容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对于在线问诊、医药电商、在线医美平台型企业,应按照《电子商务法》第38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平台应审核入驻的商家、从事直播或问诊活动的医生是否取得了相应资质,所推广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是否已完成相应的审批手续。

拟上市企业本身的业务资质是否完备、是否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义务也是上市合规的重要部分。港股上市规则要求企业披露是否存在对其财务或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违规事件。由于医疗与用户的身体、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因违规经营而导致企业或平台遭受索赔或行政处罚的金额往往较大,且一旦行政处罚金额超过法定处罚区间的中位数,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有严重违法情节的,则上市主体通常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的合规函,以确认对企业的业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香港联交所还可能要求企业证明构成重大不合规事件的活动所产生的收入/盈利/现金流经调整后不会对企业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医疗健康企业应重点防范业务资质瑕疵对上市造成的障碍。

二是数据安全与合规问题。从近期医药行业的上市情况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人科学家创办的中外研发公司或中外合作研发新药项目,其均需收集大量数据,且涉及类型多、来源广。对此,根据《网络安全法》《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采集医疗健康数据的单位需遵循“个人同意”和“一数一源、最少够用”的原则,对医疗健康数据应实行分等级存储,依据数据隐私和重要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分别设置相应的保密措施。《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当存储在境内安全可信的服务器上;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审核。此外,需要特别强调人类遗传基因数据的问题。人类基因数据是人类遗传资源的一部分,将人类遗传资源传输至境外,或者与外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合作采集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采集特定区域遗传资源等涉及人类基因数据的活动,必须由科技部批准之后方能实施。

教育行业的合规要点及注意事项

近几年,我国教育企业在海外上市持续繁荣,2018至2020年期间,赴美、赴港上市的教育类机构有数十家。从细分领域看,港股是民办高等教育和K12(Kindergarten through twelfth grade,是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的缩写,泛指基础教育)教育企业的聚集地;而美股则主要是在线教育企业,更具互联网基因。随着2021年7月24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的出台,教育行业在境外上市面临转型和合规的双重考验。

一是K12学科类业务的剥离与转型。根据《双减意见》,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因此,对于已上市及拟上市的教育企业,应适时调整业务方向、剥离学科类培训业务。由于素质教育与成人教育类培训机构近几年蓬勃发展,且未被禁止上市融资,素质教育与成人教育类培训机构或将成为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主要转型方向。

二是对青少年受众的保护。青少年是教育行业的重要受众群体,从《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到《双减意见》,无不强调保护青少年的目的:一方面,教育企业应当传播健康内容,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的应用软件进入中小学校;另一方面,线上教育机构与平台应当设立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尤其应注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前应当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三是信息跨境流动的监管与要求。2021年7月10日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审查办法》)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的,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对此,笔者建议,对于须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教育企业,应依法主动申报;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教育企业可考虑剥离部分业务以减少上市公司体系内掌握的用户数量,但同时需兼顾剥离后的公司营收、人员构成等状况是否符合上市要求。由于《审查办法》使用的是“赴国外上市”的表述,故从文义上看港股可能不会落入强制网络安全审查的范畴。对此,企业可权衡是否仍将触发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较高的美股作为首选上市地。

消费行业的合规要点及注意事项

2019年至今,消费型企业约占美股上市中概股的30%,在港股也是传统的热门行业之一。结合近期上市案例和法律法规动态,消费行业境外上市合规要点如下。

一是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从事食品生产或服务的企业,无论是直销企业,还是采取“代工+贴牌”运营模式的企业,都必须切实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可谓消费类企业的生命线,在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项目中历来是审核机构重点问询的问题。企业从合规运营的角度应做到以下两点:第一,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积极配合食品安全评估,并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二,一旦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避免损害扩大。

二是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当前,政府执法部门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执法行动在持续进行,企业在上市前、上市审查过程中,都需密切关注执法动态,并迅速处理不良事件。企业应清醒地认识到,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极容易引起公众舆论的质疑,因此是影响其境外上市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此,建议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其一,密切关注执法动态,实时开展企业自查,加强企业内控,防范被处罚的风险。其二,如果引发涉及本企业的公众事件,需制定危机事件响应和处理机制,联系相应政府部门进行解释沟通,或借助媒体力量积极应对。其三,拟上市企业应依法取得政府部门的合规函,对于过往曾出现过的违规事件,应引以为鉴,避免重复出现类似违规。其四,加强对未成年消费者的保护。经营者应制定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的措施,游戏、社交平台、烟酒等属于未成年权益保护的重点行业,应当建立规则,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不适宜的产品或者以超过法定允许的时间长度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等。

三是防范发生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侵权责任及惩罚性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企业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金额往往较高,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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