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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17期

“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战略定位。近年来,围绕这一定位,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持续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云南金融部门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的云南经济开放格局,在前期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着力打造与辐射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为云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金融助力。

把握新形势下云南经济开放格局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是“全面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核心要义,是服务并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把握新形势下云南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大格局中的定位,认清新形势下云南经济开放格局,是做好金融支持辐射中心建设的工作前提。

一是区位开放的范围更广。云南位于南亚、东南亚大陆交界处,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与泰国毗邻。过去,云南的开放主要集中在沿边一线,重点面向周边国家。随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提出,以及“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中越、中老铁路公路等国际大通道的形成,云南“背靠14亿人口规模、超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超大规模经济体,面向23亿人口的南亚东南亚市场”的战略纽带作用更加突显。云南金融部门需要以国家发展战略为指引,加强内外协作联动,推动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聚集、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

二是经济合作和开放的领域更宽。东盟历来是云南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投资目的地。2020年,云南与东盟贸易额123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省贸易总额的46%;对东盟直接投资资本金支出5.7亿美元,约占全省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总支出的93%。随着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建设的深入,云南将进一步推动与经济走廊沿线国家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自由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边民互市等贸易创新发展,加强与经济走廊沿线国家合作共建国际产能。在此过程中,云南金融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市场建设,增加资金汇兑、跨境支付、融资投资、避险保险等金融产品的有效供给。

三是政策开放的层次更高。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提出从深化与周边国家农业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五个方面促进云南加强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构建区域统一市场,促进区域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区域内市场的经济活力,促进区域内各国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经济共同发展。从具体内容来看,RCEP相关条款与《政策措施》高度契合,为云南与周边国家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经贸合作、金融合作等指明了方向。云南可基于区位市场优势,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云南进行跨境布局,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

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任重道远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对此,云南金融部门要在前期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认清当前面临的挑战,准确把握云南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进程和规律。

立体化、多层次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定位自2015年提出以来,云南金融部门积极开展实践探索,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和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引领,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增加金融供给、优化金融环境,初步形成了与云南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立体化、多层次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大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推广应用,全省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外资银行均接入了CIPS系统,业务覆盖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发上线了境外边民银行账户服务平台,解决边民身份验证的难题,有力提升了边境贸易的便利化、合规性水平;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跨境反假货币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推进货币鉴定分析中心昆明实验室建设工作,为跨境反假货币提供技术支持;此外,拓展人民币NRA账户现金存取功能,满足非居民现金使用需求。

二是区域货币交易模式逐步形成。推动完善以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为主、银行柜台交易为辅、特许兑换为补充的区域货币交易“云南模式”,银行柜台挂牌币种覆盖周边国家,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挂牌币种达到40多种;不断拓宽本外币现钞调运渠道,搭建云南两个越南盾现钞直供平台和西南地区第一条泰铢现钞直供平台,建立了中老双边首条现钞陆路调运和航空调运通道。

三是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进程加快。近年来,云南跨境人民币“朋友圈”不断扩大,已与境外106个国家(地区)建立跨境人民币业务往来,对南亚东南亚国家实现了全覆盖。人民币在全省涉外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以及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跨境人民币使用范围、结算领域不断扩大,从边境贸易拓展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投融资领域,结算主体从企业扩大至个人。

四是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更加便利。在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更高水平的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并推出九项外汇创新业务;推出“中缅通”系列产品,提升企业对缅支付和跨境融资效率;创新“跨境直通、电子批量”边民互市结算模式,大幅减少结算手续;推动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支持跨国公司高效率、低成本运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上线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并落地试点“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和“服务贸易支付便利化”场景;将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以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政策推向全省。

五是跨境金融合作不断深化。探索推动区域跨境金融交流合作,搭建与周边国家央行的双边协调沟通平台。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与缅甸、老挝、泰国等国家央行开展会谈21次,推动畅通双边本币结算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推动相关金融机构在老挝挂牌成立万象代表处,富滇银行在老挝的子银行——老中银行成为中国进出口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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