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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展与启示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22期

从2005年起,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China Interbank Bond Market,CIBM)对外开放程度持续提升,参与机构不断丰富,形成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有序参与CIBM的良好局面。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不断推出,境外机构参与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便利度不断提升,相关管理规范不断优化完善,参与模式不断创新升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前景广阔。

境外机构参与CIBM的进展情况

CIBM经历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显著扩张,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为持续推动CIBM对外开放,监管机构不断出台政策,引导境外机构有序参与CIBM,以满足境外人民币回流投资和境外机构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需求。目前,境外机构参与CIBM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和情况。

第一,参与CIBM的境外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丰富且以央行类机构占主导。随着CIBM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境外机构参与CIBM的范围不断扩大,参与机构不断丰富。目前,参与CIBM市场的境外机构主要有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下文统称“境外央行类机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截至2020年12月,参与CIBM的境外机构增加到1091家;境外投资者在中央结算公司的人民币债券托管余额达到约2.88万亿元,其中境外央行类机构占比约55%(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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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境外机构持有的债券种类日益丰富。截至2021年10月,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2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4%。从券种分布看,境外机构广泛持有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企业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种债券,但主要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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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境外机构参与CIBM渠道多样,流程较便利。目前,境外机构参与CIBM市场的方式主要有“全球通”(直接入市)模式、“债券通”模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三种渠道。三种模式下,境外机构均需通过备案入市、交易和结算准备等步骤,然后方可参与市场进行交易、完成结算,整体流程顺畅。

“全球通”又称直接入市模式,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等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委托结算代理人来直接参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模式。“全球通”模式下的具体参与路径因参与机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境外央行类机构有三种途径进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通过商业银行代理和直接投资。

目前,“全球通”模式是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渠道。根据中央结算公司的托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末,境外投资者通过全球通模式持有债券约2.19万亿元,占境外投资者在中央结算公司持有债券总额的比重达76.09%。

第四,境外机构参与CIBM的汇率风险管理渠道相对丰富。目前,境外机构参与CIBM的汇率风险主要集中在1—3年期债券。境外机构应对汇率风险的方法相对丰富,一般可自由选择通过在岸或者离岸市场进行管理,具体可通过在岸远期、掉期、期权,离岸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进行管理。境外投资者会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衡量在岸和离岸的避险成本来选择避险的方式和场所。

境外机构参与CIBM过程中,其汇率风险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并与参与模式紧密相关。目前,境外机构可以以任意币种进入CIBM,因此只要存在外汇转换过程,都存在汇率风险问题。“全球通”模式下,境外机构多持有外币进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银行外币专用账户进行换汇操作,也会相应开展所有的外汇交易品种,包括即期、掉期、期权、远期。“债券通”模式下,境外机构一般都在境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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