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保理业务笃行致远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2期

2021年,随着我国强有力的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效果逐步显现,我国经济率先恢复,保理行业也一改颓势,强势反弹。2021年1—9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转让(保理)登记笔数合计884879笔,较2020年同期的541045笔增长了63.55%。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年上半年保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保理业务量折合人民币1.69万亿元,较上一年同期0.83万亿元增长204.28%。其中,国内保理占我国银行业保理市场九成以上份额。卖方保理在国内保理业务中依旧占据主导地位,但其份额已连续两年有所缩减,而买方保理份额则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以上数据表明,在当前疫情冲击背景下,保理逆周期效应显现,中国保理行业出现恢复性增长。展望2022年,保理行业仍然面对很多发展的问题。但随着法律法规环境的不断完善和保理商管理风险能力的不断提升,保理业务将在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领域进行创新运用,也将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熠熠生辉。

2021年保理业务恢复性增长

保理业务开展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根据商业保理委员会发布的《保理司法判例研究报告》显示,买方作为被告(包括买卖方被列为公共被告、买方列为唯一被告)的案件胜诉率为73%,较《民法典》实施之前有所提升。同时对于保理合同成为有名合同后的法律条款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也在不断发布条款适用的解释和解读文件。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法释〔2020〕28号),其中第66条明确了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纠纷的并案审理问题,明确规定保理人一并起诉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名法官联名编写的《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系列解读》,明确了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性质以及并案审理的合法性。国务院于2020年12月29日出台《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明确了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生产设备、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融资租赁、保理等,并明确人民银行作为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事项的主管部门,促进登记服务的便利化。对于希望通过应收账款、存货、机械设备等动产进行担保融资的中小微企业,统一登记系统的公示作用能帮助其提升融资渠道的稳定性和可获得性。

保理业务发展面临新的风险问题,值得重视。《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明确了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保理合同关系成立的前提是真实、有效的债权转让。其中,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一直是业内最为关心的话题,“假人、假章、假账”也是讨论最为广泛的问题。但“债权转让为前提”所引发的风险,被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判例提到了新的高度。关于A银行与秋林公司的司法裁判(〔2020〕最高法民终907号民事判决书)中,A银行在债权转让未成就的条件下就先提供了融资,使保理合同关系变为一般借款关系,最终导致第三方担保人免于承担担保责任,A银行因此蒙受脱保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可见,与一般信贷业务相比,保理业务的操作风险更加突出。

金融科技将为保理行业创新发展提供动能,也将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近年来,保理行业日益重视金融科技在保理业务中的作用,推进保理业务线上化、平台化、数字化,底层嵌入大数据并纵深运用,提高企业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是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和保理公司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科技整合了供应链资金流、物流、商流和信息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业务操作便利性和工作效率。为了发挥出保理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等优势,中国银行业协会在2020年开启了跨行再保理业务的研发,并于2021年5月颁布了《中国银行业协会跨行再保理业务指引(试行)》(银协发〔2021〕56 号),旨在逐步完善保理资产流转体系。再保理业务将打通保理资产在银行间的流转路径,保理资产可以在具备客群资源禀赋与资金资源禀赋的金融机构之间实现自由交换,形成有序、高效的保理二级市场。中国银行业协会还联合五大行筹建了“中国贸易金融跨行交易区块链平台”(CTFU),一期已经上线了福费廷二级市场功能,二期拟上线保理、再保理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基于已投产的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及福费廷信息交换子系统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发布述职供应链金融信息交换平台电子保理信息交换系统报文交换标准及互联规范的通知》(银管清〔2021〕119号),拟构建数字供应链金融信息交换平台,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商业银行纷纷开启数字化转型之路,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整合供应链交易上的“四流”(资金流、物流、商流和信息流)改进业务流程性和客户体验。保理产品数字化转型主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掌握核心企业应付账款在供应链各级供应商中的流转路径,为核心企业产业链上游各级供应商,提供自动、便捷的在线应收账款管理和保理融资服务,实现产业和金融的融合互补,积极发挥保理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由于我国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保理行业在实施数字化转型和创新时,需要特别重视对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等数据的保护。

2022年保理业务惟实励新

展望2022年,我国经济仍然面对多重挑战。与传统的银行信贷产品不同的保理业务,可顺承贸易融资禀赋,继续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但这些有赖于外部政策和信用环境的改善,也更依赖于金融机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