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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外汇局视角看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5期

近年来,外汇局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便利化政策,极大地简化了服务贸易用汇手续,节约了企业经营成本,得到银行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但同时,部分市场主体存在利用便利化政策实现资金违规流出的问题,如何兼顾便利化与防风险,成为基层外汇局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中亟需探索破解的问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三大难点

一是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其一,虚构交易分辨难。以咨询费为例,按照商业惯例,咨询费支出通常由服务接受方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商,但个别跨国公司的咨询费是由境内主体支付给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每年向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支付的咨询费、专利费、技术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多达数千万美元,虽然公司向银行提供了合同和形式发票等材料,但由于签署双方存在关联关系,材料真实性往往难辨。并且,咨询费的支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公司按子公司资产与集团总资产占比等方式收取,有的按咨询问题难易程度、咨询次数收取,有的则是将多年的咨询费集中到一年收取,费用收取标准、收取时间完全由母公司自行决定,银行在判断费用估价合理性方面缺少客观标准。其二,分拆定性难。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按展业原则,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并且相关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先按照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实际业务开展中,个别公司出于规避外汇管理政策以及逃税等原因,将大额资金分拆为多笔小于5万美元的资金。从笔者接触的情况看,部分市场主体的咨询费支出笔数多、项目杂,包括技术咨询费、业务指导费、电视会议费、外籍专家差旅费等,每笔金额在3—5万美元之间,有的费用在不同月份多次重复支付,不排除通过分拆实现资金流出的可能。

二是部分银行展业调查不到位。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银行把控服务贸易业务风险提出了新要求,银行在获得更多审核自主权的同时,需要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穿透单证表象,深入了解业务的真实背景。笔者在实际业务中发现,一些银行在落实外汇展业要求方面流于表面,在展业内涵、客户识别、尽职审查措施、分类审核与持续跟踪等制度建设方面缺乏操作指引和细则规范。例如,在对俄边境贸易中,贸易公司提供的运费合同和发票大多为俄文,内容简略、条款简单,对此,一些银行仅对企业所提供的形式发票金额进行审核后就对外支付,缺少对企业规模、贸易额和运费合理性的深入审核,展业调查流于形式。

三是异地业务核查较难。事后核查是外汇局开展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现阶段对于异地业务核查还存在一些困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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