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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对外开放砥砺前行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13期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金融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市场化、开放型金融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2002年,随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推出,交易所债券市场率先拉开债市对外开放(本文探讨范围是二级市场对外开放)序幕。2010年,伴随人民币国际化的启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迈出第一步。20年来,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紧跟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脉搏,交易、汇兑环节统筹并进,成为金融开放的重要缩影。

债市对外开放迈向高水平

我国债券市场建设从1981年起步,在多年发展中,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下称“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下称“银行间市场”)并行的特色结构。在开放步伐上,交易所市场早于银行间市场。2002年QFII制度推出后,境外机构即可通过QFII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投资。在开放体量上,银行间市场“后来居上”。人民银行《2021年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21年年末,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托管余额为4.0万亿元,这既与银行间市场在我国债券市场的主导地位有关,也与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不断完善密切相关。

在顶层设计层面,银行间市场的开放节奏和路径始终围绕人民币国际化这一主线。2010年,为畅通境外人民币回流和投资渠道,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境外参加行等三类机构被允许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其后,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银行间市场的开放范围不断扩大、开放便利度不断提高。2016年,人民银行发布3号公告,大幅拓宽银行间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取消投资额度限制。2017年,债券通“北向通”启动,依托于内地和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联通,境外投资者可以“一点”接入,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至此,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形成了QFII/RQFII、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CIBM)、债券通并行的开放格局。

人民币国际化与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良性互动,政策驱动与市场需求的相互叠加,推动我国债市对外开放步入快车道。2016年10月,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进一步上升。2018年以来,中国政府债券先后被纳入三大国际指数,为中国债券市场带来更多被动型投资者的增量需求。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余额达4.1万亿元人民币,相较2013年末增长9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

从参与路径看,多样化的渠道为不同类型的境外投资者进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了丰富选择。CIBM成为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债券市场投资的主要渠道,根据中债登托管数据,截至2022年5月底,“北向通”和CIBM模式下的债券托管量占比呈现二八分布。同时,虽然现阶段债券通占比较低,但境外投资者的参与度不断提升。根据债券通公司的统计,截至2022年5月底,债券通项下共有境外投资机构748家,覆盖36个国家和地区,接入了全球前100家资产管理公司中近八成的机构。

2018年以来,新一轮金融开放的大幕拉开。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与之相匹配,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成为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核心内涵。体现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上,便是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20年7月,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7号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支持合格投资者实现“一点接入”交易结算。2021年8月,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统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

在前期政策基础上,近期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下一城。2022年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下称《公告》),进一步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程序、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允许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公告》发布后,其所释放出的高水平开放信号,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告》是相关部门统筹中国债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延续,其体现了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坚定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将增强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中国债券市场的信心,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一点接入”中国债券市场。

在操作流程方面,《公告》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操作堵点、痛点所做出的政策安排,亦获得市场积极反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董事、固定收益交易联席总监袁彬表示,过往境外投资者如希望同时投资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需要分别通过QFII、CIBM/债券通接入两个市场。《公告》发布后,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市场,无需再通过QFII单独接入交易所市场,这对不熟悉中国债券市场架构和监管规则的投资者尤其具有吸引力。此外,《公告》提出的非交易过户,有助于存量投资者整合现有账户、提升管理效率;构建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结算代理人模式或托管行模式。

在投资选择方面,交易所债市被纳入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境外投资者的选择空间。联合资信副总裁艾仁智认为,交易所市场涵盖了可转债、可交债、资产支持证券、绿色债券等产品,发行主体涵盖不少质地优良的实体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不同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需求。此外,《公告》还将开放式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入境外机构可投资范围,有助于吸引被动型境外机构投资者跟踪指数开展投资。

外汇领域改革助力债市对外开放

债市对外开放的落地离不开交易、汇兑环节的统筹并进。6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领域改革与发展情况时指出,过去十年,外汇局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从政策脉络看,伴随着近年来债市对外开放的加速,外汇局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在资金汇兑、划转和汇率风险对冲等方面实现了政策“多级跳”。

资金汇兑、划转便利度有效提升。2016年5月,为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凭相关登记信息到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2019年10月,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机构入市投资的便利性,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240号),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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