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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国企规则与我国国企改革实践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14期

2021年9月16日,中国正式提交书面信函,宣布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深度融入亚太地区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是中国加入CPTPP的基本出发点。CPTPP协定共包括30章,代表着全面、高标准的新型国际经贸规则。我国在国有企业、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劳工和环境保护等规则领域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尤其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

2022年3月,我国商务部副部长兼首席贸易谈判代表王受文出席新闻发布会时表示:“中国的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经营活动,公平参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国具备了履行CPTPP有关国企规则义务的条件。”CPTPP国企规则与我国国企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是一致的。遵循CPTPP国企规则,不仅有利于我国国企深层次改革,也有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

CPTPP国企规则演进与最新进展

CPTPP并不反对设立和发展国企,而是通过约束国企的经营行为,确保各类企业公平竞争。CPTPP国企规则的三大纪律是非歧视性原则、非商业支持以及透明度原则。

第一,针对国企的纯商业性经营,CPTPP明确提出对国企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应实行无差别待遇。国企不能直接或间接从政府获得财政、补贴或其他方面的支持,使其相对私营企业拥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禁止对国企进行专门的免税,不得明显降低产品与服务的成本价格;禁止国企排挤外国企业,与本国企业实行优先交易。

第二,CPTPP成员国承诺不向本国国企提供非商业支持,避免对其他成员国的私营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如发生明显替代了他国产品在本国的销售或替代了他国商品的进口;国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明显过低,不符合市场规律;本国国企接受政府支持后,服务或产品的市场份额明显上升,而他国的私营企业市场份额显著减少;如果缺少了政府的非商业支持,国企市场份额明显下降等情况,均认为不符合CPTPP条款。

第三,CPTPP强调透明度原则。CPTPP规定在政府采购、金融和财政补贴等多个领域提高透明度,以保证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竞争环境;规范政府和企业行为,明确规定取消国企特惠融资措施、撤销政府采购偏好以及国企的优势投资及贸易地位;明确规定国企应提高财务、会计等企业信息的透明性,要求国企实行“监管中性”“税收中性”和“债务中性”。

从渊源来看,CPTPP国企规则源于“竞争中性”规则。“竞争中性”作为约束公共部门竞争优势的规则,最早由澳大利亚提出。澳大利亚《联邦竞争中性政策声明》指出,“竞争中性是指政府的商业活动不得因其公共部门所有权地位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受的竞争优势”。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竞争中性与国有企业:挑战和政策选择》《竞争中性与各国实践》等一系列研究报告,明确了竞争中性的“八大支柱”,即八个标准,包括基于商业回报率的国企经营行为、非商业性行为和承担公共服务义务、市场环境透明、税收中性、监管中性、债务中性以及政府采购等。CPTPP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继承了OECD的基本框架,但在具体规则上更加严苛。它将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竞争政策、反垄断法、投资规则、金融服务、政企关系、营商环境等相联系,对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环境中的经营活动做出详细规定。CPTPP国有企业章节的核心要义是要确保国有企业在参与竞争、追求利润,维持正常商业回报率的过程中,不得享有因其所有权而发生的资源倾斜或政策优惠。

近年来,与CPTPP国企规则紧密相关的补贴、透明度以及公平竞争等议题持续发酵,用于约束非市场经济体的相关行为,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的热点领域之一。自2017年至今,美欧日共发布了8份三方贸易部长联合声明,涉及WTO改革、产业补贴、国有企业等多个问题,旨在“建立新的国际规则,以限制国有企业扭曲市场的行为,减少有害的补贴做法,阻止强制转让技术和盗窃知识产权”,明确提出要保证以市场为导向,确立公平竞争的重要性。

美欧日联合声明详细地列举了企业行为符合市场调节的基本条件,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应进行限制和约束,如国有银行对不符合信用条件的企业提供的贷款,包括政府隐性担保;政府或政府控制的投资基金进行的非商业性质股权投资;非商业性的债转股,包括双重定价和过低成本;对没有可靠重组计划、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补贴;以及导致产能过剩的补贴。

与此同时,美国借规范“非市场经济行为”为由,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对外经济政策,使“市场经济”概念被泛化和政治化。其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2021年、2022年报告连续指出中国“政府主导的非市场政策和做法”不符合WTO规则,通过提供非竞争性补贴、限制市场准入等方式,造成了不公平的反竞争行为。其二,美国在《美墨加协定》(USMCA)中首次嵌入了对非自贸协定成员之外的第三方国家的认定和约束。条款规定:缔约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需要至少在谈判前三个月,告知其他缔约方。与传统贸易协定相比,USMCA更具封闭性和排外性。其三,美国加快推进与欧盟的合作。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在2022年5月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为了应对扭曲贸易的政策,以及非市场经济体造成的不公平贸易,TTC正在推进建设性议程并制定新的规则。所谓“非市场经济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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