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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外汇管理思考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23期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在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下,数字贸易有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推动组织模式的重构,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相较于传统贸易,数字贸易在业务模式、操作流程、应用场景等方面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对现行外汇管理模式带来新课题,需要外汇管理因“数”而变,不断完善数字贸易外汇管理框架。

数字贸易对外汇管理提出的新课题

现行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框架基于传统贸易分类所构建,属于强调真实性、基于结构性数据的事中事后监管范式。近年来,为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电子化、政策诉求差异化等新趋势,外汇管理部门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出台了多项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便利化政策。与此同时,随着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贸易结构、贸易模式加速创新迭代,贸易的密度、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贸易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复杂,贸易的规则和关系快速变化,这些因素加大了外汇管理部门对数字贸易参与主体经营行为进行识别和管理的难度,对外汇管理的政策边界、制度设计、监管模式、风险管理等提出了新课题。

数字贸易的多样性、灵活性对政策边界提出新要求。数字贸易不仅突破了传统技术边界,更突破了原有产品类型、贸易方式、产业分类乃至经济形态的边界。一方面,数字技术使得更多的产品、服务、要素可贸易,加快了新业态、新模式的迭代更新,促使业务范围跨越多个领域,对建立在传统贸易分类基础上的外汇管理政策理念、政策覆盖面提出了考验,同时也对同一政策在不同业态中的适用性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在数字贸易中,数据成为生产行为和贸易活动的关键要素,而从现行政策制定情况来看,我国在规范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针对虚拟数据资产跨境交付、生产要素通过虚拟网络空间跨境配置的规定相对较少,并且缺乏相应操作细则。

全球数字贸易治理规则的碎片化对数字贸易相关外汇管理制度安排带来挑战。外汇管理作为贸易链条的末端管理环节,需要依据前端的数字贸易治理规则做出相应制度安排。然而,目前全球尚未形成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跨境数据传输”“数据本地化存储”“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议题仍处于博弈阶段,同时数据确权、定价、保护等相关机制和规则还处于讨论阶段。与此同时,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以及我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我国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对接上面临更加复杂的任务。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外汇管理领域主动对标数字贸易国际高标准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成为未来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优化的新挑战。

数字贸易与平台企业的密切联系对外汇管理模式提出新任务。平台企业和平台服务体系依托数据、算法优势,在打破时空限制、链接各类主体的同时,获取更多的数据资源和用户流量,为贸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信息搜索、竞价、金融等综合性服务,成为数字贸易发展的关键支撑。与此同时,平台企业自身的网络效应、规模效应、链接功能、交互操作等特性,改变了市场运行的外在形式和内在逻辑,给外汇监管带来新挑战:一是平台企业的业务模式决定了货物流、资金流和单证流“三流分离”的显著特点,这与现行外汇管理强调“三流匹配”的监管逻辑有一定出入,一定程度上存在虚构交易背景的可能。二是数字贸易呈现经营无址化、服务虚拟化、交易线上化、单证电子化,以及“笔数多、单笔金额小”等特点,使现行的“纸质单据审核、逐笔审核、逐笔申报”模式难以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需求。此外,在云服务中,跨境数据可以在任何地方流动及使用,这对强调“交易”和“常住”原则的国际收支统计带来挑战。三是平台企业承担了网络监管、内容审查、用户信息保护等职责,兼具“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身份,形成外汇管理部门与平台用户间的隔层,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识别客户身份、实施穿透审查的难度。四是平台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和运营,客观上加大了跨境资金流动管理难度。

数字贸易加大风险溢出和蔓延,或放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其一,数字技术在极大延伸银行外汇业务地域边界和群体边界的同时,也增加了银行资金运用的期限错配、货币错配风险。而期限错配、货币错配恰恰是外汇市场脆弱性的根源。其二,数字贸易产生了高频海量的交易数据,这些数据在多系统、多环节留存,共享程度偏低,导致数据追踪难、控制难、整合难,加大了外汇管理部门在判断交易真实性、逻辑合理性以及进行风险识别与监测的难度,降低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而在数字贸易场景下,风险一旦爆发,隐蔽化、分散化和传播快的特征更加明显,进一步加大风险处置难度。其三,平台经济的特点放大了平台企业的网络效应,但平台企业往往不具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难以监测和防范不同金融业务间的交叉风险以及风险的跨业务传导,一些小概率事件经过平台的自我强化与自我循环后,有可能演变为重大风险。

相关建议与构想

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还有广阔空间,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贸易出口占全球比重为5%,远低于货物贸易出口占全球的比重,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发展数字贸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围绕产业发展、市场培育、系统性监管、制度性开放、国际规则谈判等重点领域来加快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也需要着力提升贸易治理链条上关键节点的治理水平,分兵把口、共享共治。对此,外汇管理部门应主动适应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新趋势,积极妥善地处理开放与安全、创新与监管、发展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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