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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青岛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24期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的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之一。跨国公司作为开展全球化运作的市场主体,在推动资金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跨国公司业务开展也是我国探索对外开放路径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应运而生,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丰富和优化,为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益探索。外汇局青岛市分局(以下简称“青岛市分局”)在总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把探索深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作为切入点,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推动力度,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不仅能够帮助跨国企业集团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且对我国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径,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招。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推进,我国本土成长起来的跨国企业集团紧紧抓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融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化资源配置水平进而不断发展壮大。制造业是青岛市经济发展的传统支柱产业,具备基础牢固、门类齐全的优势和特点,以海尔、海信等为代表的青岛市制造业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去”,加快全球化战略布局,逐渐发展成为跨国企业集团。青岛市分局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提升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向世界先进管理模式看齐,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其次,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是加快对外开放的重要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对外汇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跨国公司跨境贸易投资种类繁多、业务复杂、金额较大,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而且管理也相对规范,是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良好试点载体。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包含经常项目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等“一揽子”改革政策,开放度高、集成性强,是外汇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青岛市跨境贸易、双向投资合作等外向型经济较为活跃,2012年至2021年十年间,外贸进出口连续跨越4个千亿级台阶,由4621.6亿元增长至8490.3亿元,拥有一定规模的跨国公司数量较多,具备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的条件和需求。

此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以风险可防可控为必要前提。防风险与促便利、推改革是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只有防控住风险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因此外汇领域改革在服务涉外经济发展,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更要平衡改革开放和风险防范的关系。跨国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对于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主办企业)有效防范大量成员企业的潜在风险。青岛市分局从源头上把关,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将诚信守法、管理规范、外汇业务基础较好的实体企业纳入政策支持范畴,要求企业和银行严格落实跨境交易“留痕”、真实性审核等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以实现整体风险可防可控。

倾力服务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高质量发展

为积极支持实体企业发展,促进跨国公司提高全球化资源配置水平,提升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青岛市分局准确把握总局外汇管理改革方向,结合青岛市涉外经济情况,积极推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助力国家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一是顺应形势变化,找准探索实践方向。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演进的不同时期,青岛市分局紧跟政策方向和形势变化,围绕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新实践、新探索。

其一,勇于探索,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前瞻性设计和研究。早在2006年,青岛市分局就开始进行有关探索和尝试,着力打造“一企一策”服务模式,积极回应企业合理诉求,针对海尔集团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政策难题和业务需求,与银行、企业充分沟通对接,共同研究实施方案和落地细节,为其量身定制了业务解决方案,并获得总局认可,帮助企业顺利搭建起境内外资金运营框架,也让青岛成为全国率先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实践的地区之一。

其二,积极行动,落实全国版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2019年以来,随着《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的出台,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的监管思路和整体框架再次实现优化升级,青岛市分局按照总局部署要求,推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参与群体不断扩容,目前全国版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已广泛惠及了青岛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截至2022年11月末,青岛市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企业集团15家,纳入跨境资金集中管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390家。

其三,抢抓机遇,争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惠及更多企业。2019年,青岛市分局紧紧抓住“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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