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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服务安徽科创金改试验区建设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1期

2022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下称“试点”),支持包括安徽省在内的17个省(市)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外汇局安徽省分局(下称“安徽省分局”)深刻把握地区战略定位,紧扣服务安徽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以外汇力量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定位 充分认识试点意义和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从区域经济特点看,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已成为近年来安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2021年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1%,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5%;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外收支占比逐年提升,2022年上半年达到全省涉外收支的近六成。入围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对于安徽省培育壮大科创企业、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也为试点的落地提供了有利的前期基础条件。

科技创新优势为试点厚植根基。安徽始终坚持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现已成为全国第二个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首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首个国家实验室均已落地安徽,全省大科学装置布局建设数量居全国前列,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获得多个首创重大成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十年稳居全国第一方阵。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安徽的最大优势和最强基因,这为试点政策的落地奠定了根基。

新兴产业发展为试点培育受益主体。安徽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以“芯屏汽合”“集终生智”为标识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聚地。在发展新兴产业过程中,安徽注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截至2021年末,安徽省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218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家数居全国第7位;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1742家增加到2021年的11368家,居全国第8位。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和企业创新主体的活跃,为试点政策的推开提供了丰富的受益主体。

金融支持科创氛围的形成为试点营造有利外部环境。科创企业具有轻资产、高成长特征,普遍存在初创期资金需求迫切的问题。对此,安徽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尤其是解决小微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设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出台科创企业初创期信贷服务指导意见、开展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等举措,不断优化金融支持科创企业的政策供给。同时,注重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支持科创、服务科创的意识,推动金融机构在组织架构、产品体系、授信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撑。金融支持科创氛围的形成为试点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厘清政策脉络和市场需求  推动试点落地见效

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全局性角度看,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这类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是外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外汇领域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供给。

从外汇管理改革政策脉络看,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是原有外债管理政策的重要补充,重点在跨境融资额度方面给予了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更大的选择空间。按照原有外债管理框架,企业如果选择“投注差”管理模式,实际可借外债额度≤(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外方注册资本到位比例,并且中长期外债以发生额计算占用额度。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企业可以在净资产一定比例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范围内借用外债,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与这两种模式相比,试点政策给予了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第三个选项——对于安徽等8个新参与试点省(市)的相关企业,可按照实需原则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对于前期已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相关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外,试点政策规定,参与试点业务的试点企业,不再适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及外债“投注差”管理规定。试点企业在参与试点业务前已借用尚未偿还的外债余额,占用试点业务额度。对于净资产规模较小的初创期企业和部分“投注差”额度较小的外资科创企业而言,试点政策可以帮助其解决外债额度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进而加大研发投入。

自2018年外汇局首次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以来,安徽省分局对先期试点的进展情况予以密切关注。2021年,围绕安徽在全国创新版图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安徽省分局跨前一步,在省内就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开展需求调研,实施试点可行性评估。调研结果显示:

一是资金缺口普遍存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早期研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存在迫切的资金需求。近半数调研企业表示,在没有新增融资或收入的情况下,账面资金仅可维持六个月运营;约两成企业表示,自身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和急迫的融资需求。

二是多数调研企业较少开展跨境融资。参与调研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以境内信贷和财政补贴为主,近八成调研企业曾获得银行贷款,近半数企业从地方政府部门获得了财政性资金补贴,但通过跨境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占比较小。这既与企业跨境融资意识不强、缺少跨境融资信息来源和资金渠道、对跨境融资政策缺乏了解有关,也与企业自身业务背景、融资习惯有关。

三是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在跨境融资中同样存在。调研结果显示,制约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境内融资的信息不对称、授信抵押不足等问题在境外融资过程中同样存在,甚至更加突出。约七成企业认为自身经营规模偏小是影响其获得融资的主要障碍,近半数企业反映存在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超三成企业反映受到盈利状况不佳影响融资。而从融资服务供给情况看,银行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境内信贷支持力度较大,但在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业务门槛、手续流程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2022年5月,安徽正式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安徽省分局结合调研中掌握的企业情况和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对有涉外背景的企业重点加强需求摸排和政策辅导,对没有涉外背景的企业重点加强政策宣导、协助其搭建融资渠道,发挥政策对市场的引导作用。

一是持续做好政策分析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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