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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俄贸易制裁应对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5期

2023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宣布第十轮对俄制裁措施,并计划于2月24日生效实施。在新一轮制裁中,欧盟进一步加强了对俄出口限制,包括价值110亿欧元的欧盟商品、军民两用物资以及高科技产品,以阻止俄罗斯获取关键技术、重要工业产品和军用物资。早在第八轮制裁中,欧盟对价值约70亿欧元的俄罗斯商品实施了进口限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俄贸易的商品类别已出现在欧盟对俄商品管控清单中,这对商业银行的合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旨在通过解读欧盟对俄制裁措施,探讨中国企业和银行如何在严控合规风险的前提下规避相关制裁风险,推动涉俄业务健康发展。

欧盟对俄制裁措施剖析

欧盟对俄制裁法律框架。根据欧盟相关网站对俄制裁措施汇总的信息,欧盟因俄乌冲突对俄罗斯及其实控地区实施的制裁项目法律文件主要由作为制裁法律依据的欧盟决议和具体制裁条例组成(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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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欧盟制裁法规的适用范围不涉及治外法权,即只有欧盟成员和与欧盟有关的人、事、物受到制裁条例的约束。根据条款,制裁适用于欧盟领土和领空;欧盟成员国司法管辖下的飞机和船只;身处欧盟境内和境外的成员国公民;位于欧盟境内和境外的依据成员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实体和团体;在欧盟境内开展全部或部分业务的任何法人、实体和团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欧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如根据所在国法律成立,则受所在国法律制约,但其欧盟成员国雇员依然需要遵守欧盟相关制裁规定。

违反制裁措施的处罚。欧盟规定由各成员国负责制定违反制裁法规的处罚规则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保证其实施。处罚须具备有效性、适当性和告诫性。欧盟将处罚权利下放的做法必定会造成不同国家在执法尺度和惩罚力度上的差异。通常情况下,成员国会对违反制裁措施的个人或实体进行罚款、扣押违法所得的资金或资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对非欧盟实体的处罚,可能将其在欧盟境内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资产或有关人员作为执法对象。

解读第833/2014号欧盟议会条例

为削弱俄罗斯经济基础,欧盟出台了第833/2014号欧盟议会条例(以下简称“833号条例”),对俄经济领域实施广泛制裁。该制裁内容涉及面广,既有对个人、实体和组织等的制裁,也有对特定商品的管控,涉及贸易、金融、投资、媒体、技术服务等诸多经济领域,成为欧盟对俄经济制裁的核心文件。

内容概述

833号条例主要由词汇定义、制裁条款、通用条款、附录清单四部分组成。以欧盟2022年12月4日发布的版本为例,共计包含19次修订、54项条款、29个附录清单。由于修订频次较高,须务必确保使用的是最新版条例和清单。

制裁条款除了被禁止的对俄交易外,与被禁止交易相关的各类服务也在被禁止之列,即禁止直接或间接提供与被禁止对象有关的技术服务、代理服务、融资或金融支持以及任何其他服务。但条款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允许成员国在特定条件下豁免部分交易,例如,保障世界其他国家食品和能源安全、人道主义援助、自然灾害救援、健康、外交用途等。

与贸易有关的制裁条款

纵观与贸易有关的条款,制裁方式可归结为:禁止法规适用对象采购、进口或运输原产于俄罗斯或从俄罗斯出口的管控商品;禁止法规适用对象销售、供应、运输或出口管控商品给俄罗斯法人、实体或团体或在俄罗斯境内使用。所谓“采购”和“销售&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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