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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何去何从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6期

近期成为焦点的城投债,不仅是影响当前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变量,也是理解我国财政金融体制的密码。

城投债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即城投公司),融资目的主要是交通、通讯、教育、医院、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地方融资平台由地方政府注入相关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非定向发行的城投债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别归属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

城投债的产生发展极具中国色彩。2014年之前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14年新预算法也只允许省级政府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此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举债。从支出需要看,大量城市建设和公益项目由城市政府承担,而按照新旧预算法,城市政府都无法直接举债。设立城投公司、发行城投债券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可行方式。

城投债已历经逾30年的发展期,这一历程值得深思。1992年南方谈话后,中央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批准上海1992—1995年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拉开了城投债发展的序幕。2008年以前,城投债券共发行66只,发行规模合计781亿元。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央层面出台“4万亿”投资计划。政策落地过程中,政策层面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迎来了宽松的监管环境,城投债呈现爆发式增长,城投债发行规模从2008年的495亿元增长至2009年的1572亿元,同比增长2.18倍。在城投债等融资加持下,有学者估计,“4万亿”投资计划落地中,地方政府相关配套资金超过20万亿元。

在城投债井喷式发展之后,市场接连发生城投债违约事件,迎来对城投债的清理规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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