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国际贸易术语对信用证实务的影响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14期

在复杂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在贸易界被广泛关注,它关系到进出口贸易双方的部分权利义务、交货风险及费用的划分。信用证作为相对独立于基础合同的结算工具,服务于贸易单据的结算,贸易术语对信用证的实质影响有限。然而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价格术语(PRICE TERMS),在信用证业务中常作为货物报价组成出现在45场货物描述,信用证惯例UCP600、ISBP745的部分条款以及国际商会的案例也反映了贸易术语对信用证条款的影响。笔者从信用证实务的角度出发,意在厘清贸易术语与信用证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贸易术语规则对单证审核的影响。

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作用

INCOTERMS2020明确“本规则解释了一套最常用的3个字母组成的11个贸易术语,反映了企业之间货物买卖合同实务,描述了买卖双方的义务、风险与费用的划分”。贸易术语并不是销售合同,贸易术语的使用仅构成销售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主要与合同中以下条款相对联系紧密:一是货物的价格,二是货物交付、风险转移和费用划分的时点。

贸易术语规则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在被引用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后,即在法律上可约束贸易双方。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贸易术语是销售合同需要涵盖和考虑的范畴,贸易术语规则主要影响买卖双方在基础交易合同谈判达成阶段,需要双方对于规则所赋予的权利、义务有一个相对全面且正确的理解,同时注意所引用的贸易术语与销售合同其他条款如保险条款、运输条款等的匹配性。

UCP600和ISBP745规则中涉及贸易术语的条款

首先,ISBP745第C8条:“如果信用证规定贸易术语作为货物描述的一部分,发票必须显示该贸易术语;而且,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贸易术语的出处,发票就必须显示贸易术语的相同出处……”该条款阐述了如何审核发票中的贸易术语,ICC意见TA859和R236表明发票中贸易术语显示不需要镜像一致,其要素如3个字母、指定港口/地点,引用的版本可以在发票上多处显示,只要一并解读时与信用证要求一致即可。

其次,ISBP745第C9条款:“与单据缮制、运费、保费相关的额外费用和成本应包含在贸易术语对应的货物价值之内。”即发票上显示的货物本身的价值、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运费,与货物投保有关的保费、与货物有关单据的单据制作费等都应该包含在信用证规定的贸易术语对应的价格之内。如何理解此处的额外费用呢?笔者认为相对货物本身的制造生产成本以及利润而言,额外费用有比如货物的包装、保管、运输费用、单据费用、银行费用等,为了消除这些名目繁多的额外费用带来的不确定性,信用证惯例强调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贸易术语对应的报价之内,即发票上不得显示在贸易术语价格之外的额外成本和费用要支付。

再次,UCP600第30条C款:“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货物的数量,而该数量已经全部发运,及如果规定了单价,而该单价又未降低,或当第三十条B款不适用时,即使不允许部分装运,也允许支取的金额有5%的减幅……”根据ICC对此条款的解释,考虑成本加运费(CFR)或者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价格下,报价是基于假定的或者大致的保险费和运费估算出的,从而确定出大致信用证金额,在提交单据的时候,受益人按照实际的保费和运费出具发票,如果实际的保费和运费比估算的低,就有可能出现发票金额低于信用证金额的情况,所以在货物全部装运,而单价又未降低(船上交货即FOB单价)时,货物总价出现5%的减额有其合理性要求是可以接受的。

贸易术语对信用证实务操作的影响

开证阶段与贸易术语有关的注意事项

贸易术语影响主要集中在信用证的开立阶段,开证行一般需要协助客户审核开证申请书条款与基础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审核信用证具体条款与贸易术语之间的合理性,以防范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或后果。

贸易术语形式的规范性。在开立信用证阶段,要注意将申请书贸易术语和基础合同比对,完整而准确的引用三个要素,即特定贸易术语名称(3个字母)、指定的港口/地方/地点、规则版本。

贸易术语和运输方式的匹配性。一是从2010年版本开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将11组INCOTERMS进行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