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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租赁金字招牌 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15期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做大做强租赁业,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服务实体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底线,聚焦租赁业率先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创新政策,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高水平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租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2号)正式印发,开启了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新的进程,此后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管理创新政策不断迭代升级。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主动加强政策培训和宣讲,帮助租赁企业正确理解金融支持政策,充分运用好政策红利提升跨境资金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

跨境投融资渠道有效拓宽。支持企业按宏观审慎原则从境外自主借用本外币资金。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各类租赁公司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借用外债42.9亿美元,有效拓宽了企业境外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支持区内企业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区内使用;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跨境资金运营更加灵活。2019年4月,天津自贸试验区正式获批复制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以下简称FT账户),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着力深化FT账户功能应用,充分发挥FT账户本外币合一、账户内资金可兑换、汇划手续便利、可使用离岸汇率的优势,推出“白名单”机制,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更便利的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内FT账户累计收支超7547亿元。指导银行建立18个全功能型资金池,聚集资金超247亿元。利用天津自贸试验区版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设立门槛条件相较于全国版更低的优势,充分支持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2022年3月,天津市首家由租赁企业作为主办企业的自贸区版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成功搭建。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类公司收取外币租金,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内102家融资租赁类公司合计办理收取外币租金52.6亿美元,办理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货款2.1亿美元,显著降低了承租人后续资金使用中面临的货币错配和汇兑风险。

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各类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货物贸易A类租赁公司),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截至2023年6月末,区内各类货物贸易A类租赁公司办理贸易收汇384笔、金额23.1亿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提升了资金入账及时性。进一步优化租赁企业付汇方式,2023年5月,推出经营性租赁飞机货款支付优化方案,解决租赁企业集团和项目公司分别付款占压资金问题。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区内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累计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117笔、金额13.6亿美元,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业务54笔、金额25.8亿美元,增强了租赁企业管理和运用外汇资金的自主性。同时,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改由银行办理,实现相关业务“就近办”,区内各类租赁公司累计办理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境外投资(ODI)项下各类外汇登记348笔、金额257亿美元。

先行先试特色政策和项目试点成效明显

在落实好总行总局部署的各项便利化政策的同时,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立足租赁产业特色和市场实需,积极争取和推动实施了一系列先行先试和专项支持政策,实现租赁创新政策多个全国“第一”。

在全国首推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试点。2015年8月,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全国首个获批在东疆片区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八年来,天津东疆租赁企业境内经营性租赁累计办理外币租金收取2.5万笔,金额达182.9亿美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成本。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天津多家飞机租赁公司外币租金延收、资金压力加大,针对特殊时期的特定问题,经总局批准,辖区租赁企业可将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迟收取的外币租金结汇,用于归还因租金延收产生的人民币贷款本息,已执行完毕且外币负债已结清项目的剩余租金可结汇使用,进一步扩大了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收入的使用范围,有效缓解了租赁公司资金压力。新冠疫情期间,共有9家公司利用该项租金结汇政策结汇18笔,累计金额5782.5万美元。

开展首个融资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2017年12月,总局批复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天津辖内融资租赁公司下设注册在天津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有效解决了SPV净资产规模小、跨境融资额度不足的问题。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辖内5家融资租赁公司下设的48家SPV共享外债额度20.2亿美元,在拓宽租赁项目子公司融资渠道的同时,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

支持租赁业务模式加快创新

随着国际化程度日趋加深,天津市租赁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也孕育着各类新的服务和业务需求。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跟进市场需求,针对银行服务租赁新业务过程中不敢、不愿、不会办的问题,会同政银企各方理清业务流程、把控风险点,指导银行破解业务创新过程中的融资结算难题,促成了新型租赁模式的落地,形成了以航空、航运、海洋工程为特色,轨道交通、高端装备、能源设施、节能环保、医疗服务等领域全面发展的格局。2016年,天津完成首单无形资产租赁业务;2019年,天津完成全国首单“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2021年,天津完成全国首单保税“客改货”飞机再租赁业务。

离岸租赁业务成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租赁业新增长点。近年来,国内大型金融租赁公司逐步进军国际飞机、船舶租赁市场,为进一步加快租赁业务的国际化进程,2015年,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印发《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自贸试验区租赁企业开展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离岸租赁,可凭合同、商业单证办理付汇手续。2018年,为解决离岸融资租赁租金收汇问题,在总局支持下,推动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落地,截至2023年6月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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