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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创新探索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20期

在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下,“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于2021年9月正式落地,近两年来持续受到普遍关注,业务试点稳步发展。2023年以来随着“通关”的放开,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理财的需求得到释放,试点业务量持续保持大幅增长。“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开辟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新渠道,对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

“跨境理财通”试点进展顺利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落地近两年来,已经成为大湾区重要的跨境资产配置渠道。截至2023年8月末,粤港澳三地共66家银行参与展业,个人投资者达5.9万人,“跨境理财通”项下资金汇划达63.13亿元。整体业务运行平稳有序,并呈现以下较为突出的特点。

通关以来业务增长加快

粤港澳恢复全面通关以来,大湾区内的跨境理财需求得以进一步释放,无论是开户人数还是投资规模均有显著增长。2023年1—8月,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个人投资者新增1.83万人,同比增长37.07%;资金跨境汇划金额达40.93亿元,同比增长3.61倍。其中,3月新增投资者人数最高,达3594人,同比增长2.6倍;6—8月“跨境理财通”业务每月资金汇划金额均达7亿元以上,分别同比增长8.3倍、7.9倍和3.9倍。

“北向通”“南向通”呈现不同特点

在业务量方面,“北向通”突出体现为投资者人数较多;“南向通”突出体现为汇划金额较大。其主要原因与三地业务便利程度、投资者范围、境内外资金市场形势的差异情况相关。截至2023年8月末,共有4.35万名港澳投资者参与“北向通”,占试点业务投资者人数的73.73%,比参与“南向通”的内地投资者人数多2.5万人。同期,“南向通”平均单笔汇划资金金额为36.19万元,而“北向通”平均单笔汇划资金金额为4.79万元。

内地与港、澳业务规模基本符合实际

截至2023年8月末,内地与香港办理“跨境理财通”相关资金结算2.23万笔,金额58.59亿元,占试点业务总结算金额的92.81%;内地与澳门办理“跨境理财通”相关资金结算7923笔,金额4.54亿元,占试点业务总结算金额的7.19%。试点业务中,香港与内地的跨境结算金额更活跃,比澳门与内地的跨境结算金额高出11.9倍。这与香港、澳门地区的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等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内地业务集中度较高

大湾区内地城市中,深圳、广州、珠海、佛山“跨境理财通”业务量靠前,截至2023年8月末,上述四个城市“跨境理财通”资金结算占比85.5%。深圳、珠海具有毗邻港、澳的天然优势,同时上述四个城市对外开放程度高,金融服务体系成熟,吸引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前来投资。

投资者跨境理财呈多元化趋势

“跨境理财通”进一步拓宽了湾区居民的资产配置渠道,满足个人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截至2023年8月末,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个人投资者购买投资产品市值余额17.22亿元。北向通方面,港澳个人投资者持有境内投资产品市值余额2.27亿元,包含理财产品1.52亿元、基金产品0.75亿元。南向通方面,内地个人投资者持有港澳投资产品市值余额14.95亿元,包含存款14.62亿元、投资基金0.27亿元、债券0.06亿元。

“跨境理财通”试点意义深远

有效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融合,落实大湾区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

“跨境理财通”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更是《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中金融服务大湾区民生措施的一项代表性创新试点。放宽大湾区的跨地域金融服务,有利于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的逐步融合,在金融资源、金融产品方面提升互通,在金融服务、金融科技方面互相借鉴,更有效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进大湾区建设,使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

实现个人跨境投资理财产品领域的率先尝试,提升对我国金融开放的示范性效应

与债券通、沪深港通不同的是,“跨境理财通”通过在境内外银行的个人账户间建立闭环式资金管道,支持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且确保了业务范围精准定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在实现金融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金融产品业务模式创新提供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在业务流程安排上,支持湾区居民线上签约、代理见证开户、线上风险测评,鼓励境内外银行密切合作,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有效降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者的“脚底成本”,进一步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提升跨境金融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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