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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逻辑与优化路径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20期

“跨境理财通”作为具有典型创新意义的互联互通机制,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彰显“一国两制”下我国金融体系独特优势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23年4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第一批20个典型案例,“跨境理财通”就是其中之一。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有必要在法治的总体框架下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为此,需要深刻认识“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逻辑,精准把握“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问题,积极探索“跨境理财通”的优化路径,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跨境理财通”高质量发展。

“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逻辑与法治问题

“跨境理财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还兼具突出的法治属性。法治是“跨境理财通”的制度根基、方向引领和有力保障。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及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在事实上成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制度设计的直接依据和方向引领。2021年9月10日,以上述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对“跨境理财通”的运作机制进行了具体规定,标志着“跨境理财通”试点正式落地。此外,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七部门于2020年7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23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3〕41号)以及《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3〕42号),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于2023年9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分别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跨境理财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方向引领和规范促进的作用。

精准把握“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问题,不仅有助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推进,还有助于优化“跨境理财通”运行机制,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对外金融开放提供有益思路。

从宏观领域来看,“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问题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法律文化的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既有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优势互补等方面的合作优势,也存在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明显差异。这种法律文化差异会对“跨境理财通”的实际运行产生深层次影响。由于历史原因,法律文化层面的差异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因此,法律文化的融合是“跨境理财通”运行中需要认真对待的重要法治问题。二是法治环境的优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香港地区作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和经验,客观上为“跨境理财通”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跨境理财通”业务的深入推进,对法治环境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因此,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环境,成为“跨境理财通”未来发展中应当重点解决的法治问题。三是法律制度衔接与规则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三种不同法律制度体系在客观上给“跨境理财通”的实际运行带来不便,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制度衔接与规则对接就显得尤为重要。妥善解决上述宏观层面的三类法治问题,既需要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协调下的顶层设计,又需要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

从微观领域来看,“跨境理财通”的法治问题也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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