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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21期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10年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交往日益加深

10年来,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交往日益加深,涉外收支规模显著增长、货物和服务贸易往来日益密切、投融资活动日渐深入。

涉外收支方面,2022年我国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收入11866亿美元,支出10732亿美元,收支规模突破2万亿美元,较10年前分别增长199%、207%和203%。

货物和服务贸易方面,2022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货物贸易收支规模15784亿美元,是10年前的2.5倍,货物贸易收支规模占同期我国货物贸易收支总额的24%,较10年前提高8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收支总额为1191亿美元,是10年前的3.3倍,服务贸易收支总额占同期我国服务贸易收支总额的16%,较10年前提高6个百分点。

投融资活动方面,2022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资本和金融账户项下跨境收支规模5331亿美元,是10年前的8.9倍。

外汇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共建“一带一路”

10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效能,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外汇市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能力不断增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目前银行柜台外汇市场的挂牌货币超过40种,基本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可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产生的基本汇兑和汇率避险需求。在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汇兑成本、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便利“一带一路”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相关的资金兑换和汇率风险对冲。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逐步增加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挂牌货币,并通过引入境外报价行、免除交易手续费等多种措施,提高做市报价积极性,提升市场流动性。

外汇储备多层次、大力度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牵头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注资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多种形式支持中非发展基金等多双边基金,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向企业等主体提供政策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新动态、新变化的跟踪研究。2017年专门成立“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编译《“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3年,政策研究小组在原有框架下,将研究覆盖范围扩展至与我国签署共建协议的145个国家,进一步促进与共建国家经贸投资往来。

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营造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良好外汇政策环境。建立“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系,全面取消进出口事前逐笔核销等制度。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审核权限全部交由银行,取消前置证明,大幅简化单证审核。以便利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提高贸易收支电子化水平、推进付汇税务备案网上核验、助力贸易新业态规范发展为重点,不断提高共建“一带一路”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支持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助力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管理,便利企业驻外员工薪酬结汇。

不断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助力境内机构提升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持续巩固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简政放权的改革成果,实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意愿结汇改革,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大力提升跨境投融资资金效率,积极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拓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企业的融资渠道。

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扎实做好金融外汇服务保障工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