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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剖析

来源:《中国外汇》2024年第2期

随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地方政策的贯彻执行,工程项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在近几年得到广泛的应用,在缓解企业的现金压力、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强大的功能优势。笔者建议担保人应重点关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带来的业务机遇,并以此为契机拓展市场,有效释放企业的流动资金,缓解“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业务的扩展必然提高风险的复杂性,担保人需要在开拓市场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防范。

政策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治欠薪问题,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涉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行银行保函等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从国家层面看,国务院各部门出台多部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大都提到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及推广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指企业将一定的资金存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后,政府部门可以启动保证金支付程序。从内容方面讲,《条例》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重点问题展开,特别是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作出了一系列特别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从法律地位来看,《条例》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包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上升为专门性法规,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条例》明确提出工资保证金可用保函替代,这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发挥市场化担保机制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业务,人社部等多部门于2021年下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处理保函作出了详细规定,担保人在开展此类业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从地区层面看,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施领域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信息产业及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基础设施工程;二是适用对象通常为施工单位;三是对工资保证金的约定,一般约定为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缴存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施工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采用银行保函或资金转账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保证金;四是工资保证金缴存原则,即各地结合建筑市场日常管理,根据企业劳务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及企业信用状况,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动态浮动制度,保证金可用保函形式替代。此外,大部分地区仅接受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保函,担保人应及时委托当地银行对保函业务进行转开。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含义及业务特点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应施工单位申请出具的,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施工单位既可以凭施工合同,也可以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通知单要求,申请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此类保函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具有政策性和强制性。为了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要求企业提供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并在政策中指明了缴存原则及保函金额、有效期等要求,体现出此类保函极强的政策性。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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