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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便利化政策基层落地情况及思考

来源:《中国外汇》2024年第7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序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出一系列外汇便利化举措,包括:提升外汇服务电子化水平,推动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推出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等,切实便利经营主体外汇业务办理。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上述外汇便利化政策在基层一线的落地生效还存在改进空间。笔者基于一线调研掌握的情况,梳理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现存问题

一是外汇业务电子化办理的基础条件尚不完备,网上办理普及率较低。其一,不同管理部门数据归集欠佳、数据共享不足。实践中,相关业务的电子数据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这一方面造成经营主体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重复上传资料,另一方面也使得相关部门、银行等难以通过全面的大数据对交易背景、经营状况进行精细画像,对材料的审核往往凭主观判断,不利于及时发现风险点。其二,电子单证自动化程度不足。目前,辖内企业向银行提供的电子单证往往是纸质单证扫描件,而非银行后台或系统自动获取的资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提供资料的负担。其三,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率较低。在基层一线,不少企业尚不清楚可以线上办理行政许可业务,仍习惯到地市分局现场办理,即使知悉可以线上办理业务,一些小微企业的工作人员因线上操作能力不足,仍倾向于现场办理。

二是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有待拓宽。其一,试点银行对试点企业的筛选和要求较严格。一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川汇发

〔2020〕43号)中关于试点企业的条件多为定性指标,且绝大部分为一般性要求(如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近三年无外汇局相关处罚,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三年以上等),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出于风险管理的考虑,往往倾向于将当地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纳入便利化试点,而避开成长型、种子型等小微企业。另一方面,便利化政策要求“试点企业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留存交易单证5年备查”。银行据此要求企业对试点业务资料进行专夹保管以备事后抽查,但企业单证档案一般在当季完成装订入库,并分散在财务、采购等各部门,这对企业资料留存、保管、交接等工作提出了一定要求,降低了部分企业加入试点的意愿。其二,试点银行准入门槛偏高。一方面,企业有开展便利化业务的意愿和条件,但因经办银行未达到试点条件,无法享受便利化政策。另一方面,对于涉外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当地银行办理国际业务的经验有限,容易出现试点业务高度集中在某一行、其他银行难以参与的情况,造成涉外业务“强更强、弱更弱”的局面。

三是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红利有待释放。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以下简称便利化支付)与资本项目收入及结汇资金支付管理政策(以下简称一般支付)相比,主要在适用场景、资金用途、额度限制三个方面存在不同(见表)。对于小微企业而言,资本金流入规模较小,每月20万美元备用金的一般支付已能满足支付需求,且一般支付的意愿结汇不用提供材料,结汇资金可存入备用金账户,便于企业择机结汇,小微企业因而更有动力选择一般支付。此外,政策规定“银行对试点业务定期回访和抽检”,目前辖区试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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