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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预付款保函争议解析

来源:《中国外汇》2025年第22期

船舶预付款保函作为造船合同中保障船东预付款安全的常用金融担保工具,在全球造船市场复苏的背景下,其应用频次与金额规模显著提升,伴随而来的争议亦呈上升趋势。笔者在梳理该保函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其核心风险、典型争议焦点,并提出针对性的风险防控建议,旨在为银行提供实务参考。

 

行业复苏下的机遇与挑战

2024年,我国造船业表现亮眼。根据工信部数据,我国2024年造船完工量达4818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3.8%;新接订单量1130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58.8%;手持订单量达20872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9.7%。三大指标完工量、新接订单、手持订单全球市场份额分别为 55.7 %、74.1 %和 63.1 %,连续第 15 年位居世界首位。2025年上半年,新接订单与手持订单规模持续高速增长,行业交付排期已延伸至2027—2028年。船舶建造规模的扩大直接推高了船舶预付款保函的使用频次和金额。

但挑战与机遇并存。国际航运运价剧烈波动、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周期性上涨、美国“301调查”等贸易摩擦加剧,显著增大了船东与船厂之间的信用风险,导致船舶预付款保函项下争议数量攀升。

 

风险要素的多维剖析

船舶预付款保函本质是一种独立保函,旨在为船东(受益人)向造船厂(申请人)支付的预付款提供信用保障,防止因船厂违约导致船东资金损失,其核心风险呈现多维度交叉特征。

一是主体信用风险。其一,船东风险。船东的融资能力、信用评级及涉诉情况直接影响其“弃船”可能性。融资渠道不稳、信用评级偏低或涉及重大诉讼的船东,弃船概率显著上升。其二,造船厂风险。船厂的履约能力是保函风险的核心。历史违约记录、在建项目负荷过重、技术力量薄弱或资金链紧张,极易引发工期严重延误、质量缺陷甚至项目停工,从而触发保函索赔。

二是项目进度与履约风险。船舶建造周期长、资本密集,易受原材料供应瓶颈、关键设备交付延迟、劳动力市场波动及恶劣天气等因素干扰。当关键部件延迟或供应链中断时,造船厂常援引“不可抗力”主张免责,可能导致船东预付款回收困难,进而引发保函索偿。

三是外部环境与市场风险。国际航运运价大幅波动直接影响船东的经营预期和支付能力。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严重挤压船厂利润空间,削弱其履约意愿和能力。美国“301调查”、欧盟反倾销等贸易摩擦可能导致订单取消或延期。汇率剧烈波动增加船东实际支付成本,可能诱发其违约或要求重新议价。

四是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风险。跨境交易涉及多法域,争议发生后易引发管辖权冲突及判决或裁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难题。保函中“仲裁止付”条款若设计不当(如未明确止付起始时点),在冗长的仲裁程序中易造成船东资金长期“冻结”,引发不满及次生争议。过于严苛的转让限制条款(如要求银行事先书面同意),在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或船厂重组转让时,可能导致保函失效或成为交易障碍。

 

争议焦点聚焦

实践中,船舶预付款保函的争议常围绕以下关键环节爆发,既源于条款表述的模糊性,也涉及各方权责分配、风险承担及外部环境变化。

保函生效时点认定模糊。“预付款到账即生效”等表述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歧义。船东倾向付款即生效,船厂可能要求特定金额到位。对于分期付款对应的保函分期生效,若未明确约定生效条件(金额、批次),极易引发保函是否已生效的根本性争议。

索偿条件与违约界定不清。“未按时交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等常见索赔触发条件常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如延误天数阈值)、客观违约认定依据或程度要求(根本违约或轻微违约)。例如,船厂因技术问题延误30天,船东是否有权立即索赔?若合同仅写“未按时”,则“未按时”的解释空间巨大,难免发生争议。

仲裁止付条款适用困境。为防止争议期间银行不当赔付而设置的“仲裁止付”条款,若未清晰界定止付的具体起始时点(如仲裁请求提交日、受理日、组成仲裁庭日),在仲裁程序因证据复杂、调解等因素拖延时,会导致船东预付款长期被锁定,引发对银行“滥用止付”的指控和争议。

转让限制条款阻碍流动性。“未经担保行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的条款,在项目需要转让或融资时,若银行审批程序不透明、门槛过高或未在条款中明确转让条件与流程,将使保函丧失流动性,成为交易障碍,引发转让方与银行的纠纷。

费用承担与计价方式不明。保函费用(开立费、手续费、修改费等)由何方承担(船东或船厂)虽常在合同中约定,但对计价方式(保额百分比、固定费用、期限分段)及支付时点如约定不明,尤其在保额大、期限长的项目中,易产生费用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争议。

法律适用与管辖冲突。跨境项目中,若保函未明确约定适用的准据法及排他性的争议解决地(仲裁地或法院),争议发生后极易出现“择地行诉”和管辖权争夺,导致裁决或判决的效力与执行面临不确定性。

违约金与赔偿范围计算争议。保函常规定赔偿“预付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但若对违约金的计算基准(是否按本金)、利率选取(约定利率还是法定利率)、是否设置上限等缺乏细化,实际索赔时会围绕计算方式(如是否包含复利、逾期利息如何起算)产生巨大分歧,徒增解决成本。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适用争议。面对航运市场剧变、原材料价格飙升或疫情等突发事件,船厂常援引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寻求免责。若保函及基础合同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证明标准(如官方证明要求)及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合同还是调整条款)约定不清,银行赔付责任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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