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伊冲突下的国际原油定价权演变
自2026年2月底中东局势骤然升温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快速上涨并在高位持续震荡,而不同定价基准之间的原油期货价差则出现明显扰动,反映了美以伊冲突对国际原油定价权的多维影响。中国是全球主要原油进口国,国际原油定价权的演变直接关系中国的能源安全与经济发展。笔者在系统梳理国际原油定价权历史演进与现行机制的基础上,剖析美以伊冲突对国际原油定价权的系统影响,并结合中国的战略定位提出具体的应对路径。
原油期货价差折射定价权变化
自2026年2月底伊朗紧张局势升温以来,国际原油价格经历了一轮快速上升,而后维持高位震荡。在地缘摩擦反复拉锯之下,4月上旬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出现罕见一幕: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主力期货价格一度快速上升,并多日高于布伦特原油(Brent)主力合约价格。这其中,既有因期限差异导致的价差因素——4月20日前WTI主力期货为5月合约、Brent主力为6月合约,原油即期短缺下,近月合约价格较远期合约价格更高;也有同期限合约价差大幅收窄的影响。其中的不同寻常在于,过去十五年间,WTI作为美国内陆原油基准,出口额外产生内陆运输、港口装卸等成本,而Brent可直接接入全球远洋贸易网络,物流便捷性突出,成为全球海运原油核心定价基准,相比WTI主力合约在绝大多数时间维持着1—10美元/桶的稳定溢价。
而此次美以伊冲突一度打破了固有格局,霍尔木兹海峡的持续封锁使全球原油供应量骤减,各基准油价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对比中东阿曼原油(Oman)、北海Brent、美国WTI三大原油期货主力合约价格可以发现,价格超涨一开始是沿着供应紧缺度的顺序进行:3月底Brent率先涨超Oman油价,随后到4月初,WTI又一度涨超Brent油价(见图1)。其背后的逻辑是,中东供应受冲击最直接,涨价最多,欧洲原油进口先转向位置较近的北海,推升Brent油价,而美国WTI受供不应求冲击相对靠后。但随着封锁持续、供应风险进一步扩散,市场定价逻辑开始从“供给紧缺度”转向“供应稳定度”,乱局中能持续稳定供货的油品短期内获得更高溢价。尽管价格倒挂持续时间较短,但这一反常现象的背后,反映了地缘风险加剧之下全球原油定价权向“安全供应”的边际漂移。

国际原油定价权的历史演进与现行机制
要理解国际原油定价权的未来演变,首先需要厘清其历史脉络与现行逻辑。国际原油定价权并非静态、单一力量主导的体系,而是伴随全球政治经济格局、能源产业结构与金融市场发展持续演进的动态过程,其核心脉络可概括为从寡头垄断定价到生产者联盟定价、再到实体供求和金融因素共同作用的市场化定价体系的两次重大转移。
第一次定价权转移:从寡头垄断到生产者联盟
20世纪70年代以前,国际原油定价权长期为以“石油七姐妹(Seven Sisters)”为代表的西方跨国石油公司垄断。它们不仅掌控着石油产业上游的勘探与开发环节,还主导了下游炼化、运输与销售全链条,通过单方面设定“标价(Posted Price)”决定原油交易价格,产油国政府的力量相对薄弱,通过特许权协议将本国油田的勘探、开采和销售权长期让渡给跨国石油公司,自身只按协议收取租金、权利金等,被动接受定价结果,在价值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
随着中东资源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石油国有化的推进与1960年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的成立与壮大,产油国的集体议价能力持续提升,其地位逐渐超越了西方跨国石油公司。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期间,OPEC阿拉伯成员国对支持以色列的西方国家实施石油禁运,引发第一次石油危机。OPEC与西方跨国石油公司的谈判破裂,沙特单方面宣布削减石油产量、提高“阿拉伯轻质原油”的价格。这一事件标志着原油定价权从西方跨国石油公司向产油国联盟的根本性转移。此后十余年间,OPEC通过设定官方售价(Official Selling Price, OSP)与产量配额机制,主导了国际原油定价格局(见图2)。

第二次定价权转移:从生产者定价到市场化定价
20世纪80年代,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经历了第二次重大转型。其一,两次石油危机引发的价格剧烈波动催生了原油期货市场的发展需求,推动全球原油价格发现从实需属性向金融属性转移。1983年,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推出WTI原油期货,1988年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后并入洲际交易所ICE)推出Brent原油期货,两大期货品种迅速成为全球原油价格发现的核心平台。其二,多重因素共同削弱了OPEC的定价能力:OPEC外部——石油供给增加、石油需求减弱,北海、阿拉斯加等非OPEC产区产能持续释放,两次石油危机后西方国家节能技术和替代能源的快速进步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石油需求增长。OPEC内部——沙特大幅增产、价格联盟弱化,1985—1986年,沙特为夺回流失的市场份额,放弃“机动产油国(Swing Producer)”角色并大幅增产,引发油价从约30美元/桶暴跌至10美元/桶以下,史称“1986年石油价格崩溃”,某种意义上,这场由沙特主导的价格战彻底宣告了OPEC官方定价体系的终结。
1988年,在沙特推动下,OPEC正式放弃以阿拉伯轻质原油为基准的官方售价体系,转而接受以Brent原油期货价格为基准的市场化定价模式。至此,全球原油定价正式进入以金融期货市场为核心的市场化时代。从全球原油贸易实务开展情况看,绝大多数原油贸易合同采用“公式定价法(Formula Pricing)”,即结算价格等于某一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