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式“再平衡”
美国经济长期面临着外部经常账户赤字和财政赤字的“双赤字”困境。经常账户赤字表现为贸易赤字持续扩大,对外净负债规模显著上升。财政赤字表现为财政政策“易松难紧”,财政赤字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可持续性受到质疑。“双赤字”格局给美国金融市场和经济前景带来巨大压力,美国经济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在这一背景下,特朗普第二任期以来,美国政府多措并举推进“再平衡”。2025年4月2日,特朗普政府宣布对各国实施“对等关税”,随后在暂缓征收后又与各国展开谈判并分别达成协定。然而,通过系列协定落实新美式“再平衡”客观上面临诸多阻力,尤其是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特朗普政府无权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关税,大幅压缩了特朗普政府以“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单边实施大范围关税措施的制度空间。新美式“再平衡”具有何种框架特征、政策效果如何、后续将如何演进,笔者尝试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新美式“再平衡”的框架特征
在2025年美国与其贸易伙伴达成的贸易协定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与日本、欧盟、韩国达成的协定。7月22日,美国与日本宣布达成“美日战略贸易和投资协定”;7月27日,美国与欧盟宣布达成“互惠、公平和平衡贸易合作协定”;7月30日,美国与韩国宣布达成“美韩战略贸易和投资协定”。此后,美国又与日、欧、韩达成了相关联合声明和联合情况说明书等细化内容。系列贸易协定的内容结构较为相似,包括关税安排、投资承诺、产品购买等,从中可看出新美式“再平衡”的主要框架和发展方向。
首先,关税政策是新美式“再平衡”的明线。特朗普政府推出的“对等关税”主要针对与美国存在贸易逆差的国家,除了日本、欧盟、韩国外,受影响较大的国家还包括加拿大、墨西哥、中国、印度、印尼等。2025年4月9日,特朗普政府宣布对部分国家实施为期90天的“关税暂停期”,以此为筹码逼迫贸易伙伴进行双边贸易谈判。特朗普政府在贸易博弈中采取了“极限施压—战术调整—达成协定”这一典型的交易模式,最终达成的绝大多数贸易协定或框架协定的共同特点在于,协定对象国家或地区承诺通过对美国大幅降低本国或本地区关税等,以换取美国将加征的惩罚性关税降至“全球基准关税”,呈现出明显的“非对称”形态和“单向妥协”特征。在与日、欧、韩的关税谈判中,美国最终将基本关税税率定为15%,涵盖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关键领域以及大多数商品;若某商品原始关税已超过15%,则不再额外加征;现有的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的钢铝关税维持50%。根据全球贸易预警组织(Global Trade Alert)的估算,美国对日本、欧盟和韩国的有效关税分别达到14.9%、11.7%和12.8%,对全球整体关税水平为15.4%。
其次,美国在系列双边协定中加入了更多投资条款,投资领域和项目由美国主导。从经济学的恒等式来看,顺差国的储蓄大于投资,而逆差国的投资大于储蓄,全球失衡背后所反映的资本流向特征是顺差国的过剩储蓄向逆差国流动,为逆差国的储蓄不足进行融资,此时顺差国形成对外净资产,而逆差国形成对外净负债。但是,过去的资本流动更多是市场、企业的自发行为,而特朗普政府则通过双边协定的方式,明确将主要顺差国的过剩储蓄流向美国,使美国能够更直接地利用顺差国的资金支持其国内投资和结构调整。
具体而言,美日、美韩、美欧协定均包含相关投资条款,且投资承诺均与关税减免挂钩,但在内容、实施方式、承诺强度等方面有所差异。日本的约束性和详细程度最高,美日协定中日本承诺对美投资金额是5500亿美元,投资重点包括关键能源基础设施(金额最高,约3320亿美元)、人工智能(AI)基础设施(金额约750亿美元)、电子产品及供应链(约300亿美元)、关键矿产(约50亿美元)等。欧盟承诺向美国新增投资6000亿美元。韩国承诺对美投资总额为3500亿美元,包括1500亿美元专门用于造船业投资,还包括根据《战略投资谅解备忘录》(MOU)承诺的2000亿美元的额外投资。日本、欧盟和韩国的投资均须在2029年1月19日之前完成,即特朗普总统第二任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拥有较大主导权,引导资金流入对美国经济安全至关重要的领域。日美谅解备忘录明确写入“投资内容由美国政府选择”,这意味着特朗普政府拥有极大的项目选择权,由美国商务部长领导、全部由美国官员组成的投资委员会将向特朗普总统推荐投资项目。在提出建议之前,投资委员会将与由美国和日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机构进行磋商,日本仅有一定发言权。欧盟对美国的6000亿美元的新投资集中在美国的战略领域。韩国对美国除了造船业投资外,白宫在联合情况说明书中也直接写明了能源、半导体、制药、关键矿产等其他美国希望韩国资金流入的重点领域。截至目前,日本已分别于2026年2月和3月宣布两轮对美投资项目,总价值高达1090亿美元。特朗普在首轮日本对美国投资宣布后直言:“这些项目的规模如此之大,如果没有‘关税'这个极其特殊的词,就不可能实现。”
最后,美国特别强调他国要加强对美国商品的直接购买。关税政策主要通过改善美国进口赤字和增加关税收入调整失衡,而产品购买旨在通过扩大美国出口,进一步改善贸易平衡。日本方面,主要包括承诺购买美国能源,如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项目、采购美国产动力煤等,未来将稳定且长期地增购美国能源,每年总额达70亿美元;每年购买8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包括玉米、大豆、化肥、生物乙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加快增加75%的美国大米采购量,并大幅扩大进口配额;承诺购买美国制造的商用飞机,包括100架波音飞机,以及每年额外投入数十亿美元用于采购美国国防装备。欧盟方面,计划采购美国液化天然气、石油和核能产品,预计到2028年采购额将达到7500亿美元;为其计算中心采购至少价值400亿美元的美国人工智能芯片;大幅增加从美国采购军事和国防装备等。韩国方面,承诺2030年前花费250亿美元购买美国军事装备。此外,大韩航空2025年8月已宣布订购103架波音新一代飞机,该笔订单价值360亿美元。
新美式“再平衡”的政策效果
首先,加征关税及要求贸易伙伴扩大采购的核心目标之一在于收窄货物贸易逆差。从美国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来看,美国货物贸易逆差已出现显著收窄(见图1)。从绝对规模看,2025年4—12月货物贸易逆差为8062.1亿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9567.1亿美元下降15.7%。尽管2025年全年贸易逆差仍较2024年小幅上升2.1%,但该增幅为2020年以来较低水平。若单看2025年4—12月的收窄幅度,则属近年来收窄最为显著的时期。从产品结构看,关税政策对技术密集度较低的产品影响更为明显。2025年4—12月,除先进科技产品外的其他产品逆差从7137.2亿美元降至5157.1亿美元,同比大幅下降27.7%。其中,重点关税覆盖品类表现突出:消费品逆差同比下降18.6%,汽车及零部件逆差同比下降14.7%,均为近年来最大收窄幅度。先进科技产品贸易逆差并未随政策收紧而收窄,2025年4—12月逆差规模达2905.1亿美元,逆差同比上升19.6%。值得注意的是,“对等关税”带来的政策不确定性仍对该类产品贸易形成拖累,因为事实上过去一段时间内,先进科技产品的逆差持续上升,而“对等关税”实施以来,其同比增幅不仅低于2024年同期水平,也不及2025年全年增速。2026年1—2月的初步数据显示,美国贸易逆差仍在收窄。

其次,加征关税带来短期内美国关税收入上升,关税征收强度与预期征收规模基本匹配。2025年,美国关税总收入为2640.4亿美元,约为2024年的3.4倍,这一上升主要发生在特朗普宣布“对等关税”后,2025年5—12月的关税收入总和为2256.5亿美元,是2024年同期的4.2倍。从月度关税收入数据来看,2025年4月“对等关税”实施后收入开始攀升,8月与主要经济体达成协定后趋于稳定,三、四季度月均收入分别达289.5亿美元和300.0亿美元。这意味着,在极限施压开始到达成协定的过程中,实际征收的关税整体呈现先快速上升再保留在高位的特征。2026年前3月,关税收入有所下降,1月、2月和3月分别征收277.4亿美元、265.9亿美元和221.5亿美元,但仍高于历史同期水平。
进一步对比政策预期,根据美国总统办公室对《大而美法案》的评估报告,未来十年关税政策预计削减财政赤字约2.8万亿美元,这一规模甚至超过该法案其他条款的减赤效果(支出削减1.3万亿美元、减税增长效应1.8万亿美元、去监管和能源政策2.3万亿美元、自主性支出削减1.6万亿美元)。按照2025年5—12月的征收强度推算,2025年年化的关税征收规模约为2577.8亿美元,较2024年新增2155.3亿美元,这一年均新增征收水平大约为《大而美法案》评估报告中十年削减2.8万亿美元赤字所需的年均2797亿美元目标的77.1%,显示实际关税的征收强度与政策预期基本吻合。
最后,在投资方面,外商直接投资(FDI)流量的数据变化显示在2025年二至三季度,资金流入美国的规模上升,总体流入的规模为1762.1亿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1439.9亿美元同比上升22.4%。不过,对美投资的上升不能完全归因于特朗普的“再平衡”政策,从欧盟、日本与韩国对美FDI的分化可以看出这一点。日本、欧盟与韩国虽均与美国达成了投资相关的协定,但2025年二至三季度韩国对美FDI同比大幅萎缩68.3%;日本虽同比增长13.0%,但其主要投资集中在2025年二季度,而当时美日尚未达成协定,政策驱动特征不明显;相比之下,欧盟对美FDI增长较快,同比达40.9%,显示出欧盟仍是美国最重要的FDI来源地。
新美式“再平衡”的政策展望
从国内来看,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特朗普无权依据IEEPA加征关税将显著遏制关税征收工具的使用。
一方面,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白宫已表示美国政府依据先前行政令、援引IEEPA推动的相关关税不再有效。由此,IEEPA作为关税征收工具的可用性明显下降,这将迫使特朗普政府调整对外经贸施压的工具结构和运行方式。在最高法院关税案裁决的执行层面上,2026年3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法官发布一项关键指令,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须退还此前依据该法征收的全部税款。目前,美国已有超过33万家进口商依据该法案提交了超过5300万份报关申请并缴纳税款,涉及总金额高达约1660亿美元。4月20日,CBP正式上线“报关集中管理与处理系统(CAPE)”。这一数字化退税申报系统目前仍有限制,第一阶段仅限于某些尚未清算的进口货物以及过去80天内已结算的进口货物,其余部分将在后续阶段逐步纳入;企业从提交申请到最终收到退款,预计处理周期为60至90天。退税的实际操作流程较为复杂,后续法律争议仍将持续较长时期。此外,由于只有实际向海关缴纳关税的实体才具备申请退款的资格,广大消费者虽在此前为商品涨价买单,但企业后续是否调价继而影响通货膨胀水平并不确定。
另一方面,裁决不会改变特朗普政府的贸易政策取向及其运用关税手段施压贸易伙伴的根本逻辑。裁决宣布后,特朗普政府随即宣布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对全球商品额外加征10%的进口关税,为期150天,自2026年2月24日起生效,7月24日到期,到期后不排除美国白宫向国会寻求新的立法授权来延期。此外,特朗普政府还可能利用《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款等已历经美国国内法考验的工具,以及加速推动“对等贸易法案”以通过立法等手段来服务其战略目标。
从国际来看,新美式“再平衡”本身也标志着美国霸权衰落背景下同盟性质开始发生转变,美国的同盟体系愈发交易化。
一方面,美国将盟友对其安全依赖转化为对其贸易让步,模糊了经济和安全领域的界限,可能导致政治同盟的基础从共同战略利益转向交易性关系,同盟性质开始从“安全换忠诚”转变为“市场准入换资源输送”,导致盟友既要向美国交出部分自主,又要缴纳高额的“保护费”,还要在安全方面承担更多责任,并对其是否被边缘化乃至被美国“抛弃”忧心忡忡,美国同盟体系的政治凝聚力和长期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交易属性愈发明显。
另一方面,盟友们也在进行理性利益计算。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进一步放大了美国与贸易对象之间在投资等方面的分歧,后者正在“谨慎维护既得利益”和“应对新一轮不确定性”之间摇摆。欧洲议会宣布暂停对协定的批准程序;韩国表示原则上将继续遵守协定,但也承认法律背景的变化带来了“迫切的重新评估需要”,事实上采取了谨慎观望态度;日本则较为务实,担忧122条款叠加现在232条款将导致实际税率反而高于协定约定的15%,因而试图保住已有成果,表示将继续推进5500亿美元在美投资承诺,目前正在积极探讨第三轮对美投资项目。
可以看出,新美式“再平衡”当前正面临内外两方面的严峻挑战,未来美国能否以此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仍需时间的检验。
(课题信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美国关税战冲击下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遇与挑战”〔26QBB2001〕)
作者胡芳欣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院
作者杨盼盼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经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