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放款新规助力企业化解境外融资难
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真实、合理的境外融资需求,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统一并完善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企业境外融资迎来新的政策红利。为此,本刊对话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环球企业支付部大中华区主管、大中华区产品总监顾玮女士。顾玮表示,《管理办法》回应了企业真实的业务需求,以更便利与简化的方式解决了企业境外放款业务中的诸多“痛点”,助力企业化解境外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中国外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管理办法》。在您看来,是哪些因素推动了这一政策的出台?《管理办法》释放了哪些政策红利?
顾玮:推动《管理办法》出台的首要因素是企业真实的业务需求。在中国制造业升级和产业链“出海”的大背景下,海外实体的生存和发展需得到境内母公司资金支持才能更好地在境外站稳脚跟。《管理办法》从以下四个维度助力企业跨境资金管理效能的提升。
首先,政策的清晰度和稳定性对企业跨境资金管理、境内外协同尤为重要。《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本外币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整合了外汇和人民币境外放款相关法规,为市场主体开展同一业务提供一致并且更为完善的政策依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业务不区分币种,遵循同一套登记、额度、期限、来源、用途等规则。比如,此前对于境外放款是按余额管理还是发生额管理,人民币境外放款和外币境外放款在不同地方有不同解释,这给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管理办法》消除了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的差异,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操作成本和不确定性。
其次,将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明确境外放款余额与放款人所有者权益挂钩,与外债管理规则一致,体现了统一的跨境资金流动政策管理思路。
再次,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的上调提高了境外放款的额度空间,直接回应了市场和企业诉求。《管理办法》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5上调至0.6,企业可用跨境放款额度最高可提升20%,同时兼顾人民币优先的政策导向,在额度管理上对外币放款设置币种转换因子(0.5),这既增强了企业“走出去”的资金支持能力,也扩大了境内企业境外融资结构优化空间。
此外,《管理办法》出台并不是单一政策的调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跨境对外放款、银行境外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三个方面组合“出拳”,更好地协助中企“走出去”,支持企业海外发展。
《中国外汇》:从实际操作来看,《管理办法》在哪些具体业务办理方面提升了对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支持?
顾玮:首先,《管理办法》大大简化和便利了企业的境外放款操作。《管理办法》明确多笔境外放款可共用一个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放款人也可使用已有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办理境外放款相关资金汇兑和收付,无需开立新的专用账户。账户管理的简化与企业精简账户、集约资金管理的需求高度契合。
其次,《管理办法》细化了业务场景,明确了具体规则。例如,针对初始和变更登记流程涵盖企业主体和业务要素主要变化,如放款人、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转股等原因导致主体变更的,《管理办法》提供了明确的变更登记流程,对容易产生并购合并交易以优化运营的跨国企业集团具有现实意义;《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对跨境担保履约、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财务公司境外放款等规定,有助于企业全方位考虑跨境业务中涉及的各类投融资问题及影响。
此外,《管理办法》传递出明确权责、压实责任的指向,引导企业自觉、合规开展业务,压缩不当套利空间。其一,从放款人准入资质方面,《管理办法》明确放款人需成立满1年、具有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