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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制执行非法结汇案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11期

案件概述

本案中,企业通过与境外关联公司联手,以真实货物流为基础,配合构造相应资金流,在规避汇率风险的同时进行融资套利。对此,外汇局难以取证及定性,监管存在难度。通过海关验证信息,企业提交的报关单为真实单证,检查人员即使对企业交易背景存在怀疑,仅从单证表面也无法找到任何漏洞。这一瞒天过海的做法,在一般情况下完全能够让检查人员终止调查。

但检查人员通过对货物所有权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了可疑线索。通常情况下,境内仓储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仅记录货物进出仓情况,物权流转信息普遍缺失,这对认定企业交易真实性十分不利,明显疑点也会因缺少证据支持而不得不放弃调查。本案中,办案人员将调查重点放在物权流转环节,通过广州YC仓储公司的物权流转记录,终于突破了企业的心理防线,锁定企业虚构贸易背景的事实。

案件线索

2013年,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在开展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时,发现深圳HS公司在深圳某城市商业银行办理转口付汇业务150笔。频繁的大额交易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最终查实HS公司为将境外利润调回境内而构造虚假转口贸易收付汇的违规事实。

案情简介

HS公司成立于1985年3月2日,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兴办实业和国内贸易等。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HS公司在深圳某城市商业银行办理转口付汇业务150笔,金额1.6亿美元,收汇业务472笔,金额2亿美元。频繁的大额交易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通过调阅银行贸易信贷档案,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付汇多以信用证形式办理,开证时会向银行提交与境外LN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商业发票,并由广州YC仓储公司代理的报关单。经查验留存单证,并没有发现明显不符点,如从表面上进行判断,该公司业务应属于合规办理。

但检查人员发现HS公司向银行提供的报关单上,无论经营单位还是收货单位都无HS公司的名字,作为可疑点,检查人员将报关单信息送至广州YC仓储公司,要求YC公司协助查询报关单所列货物的物权流转情况。经查,报关单货物是由境外LN公司卖给广东ZR公司,并由ZR公司办理报关进口后在YC公司办理仓储,之后全部由国内客户各自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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