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基层外汇管理“新突破”
在当前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启动、经济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各界,特别是涉外经济体对改善金融服务和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效率充满期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外汇管理部门如何按照外汇局总局的工作部署和既定工作目标,更加有效地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支持实体经济渡过转型升级难关,已成为当前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的重大课题。
坚持“三项原则”
原则一:外汇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为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服务。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既是全国外汇管理的直接目标,也是基层外汇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国际收支不平衡,无论顺差还是逆差超过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甚至引发经济金融危机。因此,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平稳运行与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稳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已成为一国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前,我国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而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又充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跨境资本重新配置的规模不断扩大,频率不断提高,增加了我国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难度。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基层外汇管理部门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为,着力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
原则二:外汇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为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之本,是强国富民之根。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首先必须高度依赖于实体经济的支撑,脱离实体经济必然会使整个经济体系失去稳定性。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金融外汇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和基础就是要服务实体涉外经济的发展。基层外汇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引领和指导涉外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确保资金在市场主体间实现优化配置。
原则三:外汇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服务。“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也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金融监管规则的基本出发点。基层外汇管理部门要紧密围绕维护金融安全这一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坚定不移地将外汇管理改革作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使外汇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保持一致,确保外汇管理服务于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大局。
谋求“三项突破”
一是力争在推进外汇宏观审慎管理主体监管模式上有所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宏观审慎框架下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这为我们加快外汇管理转型指明了方向。人民币成功加入SDR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不断提升,客观上要求外汇管理必须尽快构建新的管理框架和政策工具。基层外汇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循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深刻理解宏观审慎管理的基本原理,按照本外币、境内外、经常与资本、线上和线下“四位一体”全方位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思路,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外汇管理实际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
第一,构建本外币一体化协同监测分析机制。整合外汇管理、跨境人民币和货币信贷的监测分析力量,统一本、外币的管理模式,探索搭建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的监测分析和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理念和技术,构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数据库,全面服务于宏观审慎监管。
第二,构建经常资本、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统一均衡的主体监管模式。打破以往基层外汇管理部门按经常、资本项目条线划分的管理方式,摆脱过去跨境资金重境内市场轻境外市场、重线下交易轻线上交易的管理思维,拓宽管理视野和管理半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