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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外部监管风险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19期

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外汇局简政放权的力度不断加大,在极大便利涉汇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的同时,也在银行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和外汇局有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外部监管风险类别

第一,改革步入“深水区”后面临政策制度不到位的风险。政策制度风险主要是指政策制度在制定或修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政策法规不完善导致的风险有监管漏洞风险、新旧体制交替风险以及执行不到位等风险。

第二,貌似合法合规实为投机套利的资金跨境流动风险较为突出。近几年,投机套利资金之所以跨境流动频繁,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境内外利差与汇差长期存在且变化频繁,对逐利资本跨境流动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三,来自监管与被监管主体自身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监管质量风险(来自监管者)。表现为职业能力不足引发的风险、监管缺失或不到位风险、监管技术层面溢出的风险等,特别是重点主体监管和现场核查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其次是操作性风险(来自双方)。表现有基层执法风险、银行违规办理业务溢出的风险,以及外汇管理人员在处理外汇登记、数据统计、监测与分析、检查与核查等过程产生的风险。最后是道德风险(主要来自被监管者)。道德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涉外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隐蔽或掩盖手段逃避外汇执法监管,谋取非法利益;二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受利益驱动,放松外汇业务审查,甚至有意与不法分子联合起来规避监管。

加强外部监管

构建银行外汇业务风险评级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银行分类监管体系,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督与指导。对于高风险机构要进行重点监管,限制其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风险业务报备审批,甚至停业或停止其经营外汇业务资格。二是加大违规惩处的力度和震慑力,与征信管理体系和其他部门信用管理体系结合,将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银行和个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或者限制其金融业务准入和开展。三是加强地方政府、银监局、公检、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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