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探新路
外贸综合服务(以下简称“外综服”)平台作为外贸新兴业态的主要形式,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对现有监管框架提出了挑战。由于企业管理水平良莠不齐,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探索新的业务发展模式已势在必行。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的要求,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部门,选定了北京、浙江、福建、广东四省市的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建材”)、宁波世贸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世贸通”)、厦门嘉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嘉晟”)、广东汇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富控股”)作为外综服试点企业。
五部委强调,试点工作要按照“稳妥推进、责权相当、风险可控”的原则,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适应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为推动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后,根据商务部召开的“全国综服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又进一步明确了五点具体落实措施:一是商务部牵头建立五部委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为试点企业排忧解难;二是根据试点企业实际情况,实行“一企一策”;三是鼓励试点企业先行先试;四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试点工作出台了2016年61号公告,为试点企业出口退税开辟了绿色通道,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实现退税,并实行“代理出口证明”电子化管理;五是海关总署将积极辅导试点企业通过AEO高级认证,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通关便利化。
探索与发展
此次入围的四家试点企业在业务模式上各有不同:中建材于2011年推出服务于全球客户的“易单网”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为生产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服务;世贸通以B2B电子商务模式作为依托,通过“世贸通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国内供应商或工厂提供通关、退税、保险、融资、物流、外汇等外贸综合服务;厦门嘉晟主要为合作伙伴提供产业链上的资金流、商流、物流、信息流等四流合一的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汇富控股则为广大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集通关、商检、物流、退税、融资等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见附表)。
世贸通表示,很荣幸能成为试点企业之一。他们认为,《意见》中提出优化外贸结构,开展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和外综服企业试点,对于推动外综服这一业态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而从《意见》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也确实看到了国家对于贸易便利化方面作出的诸多努力。该公司认为,在新的外贸形势下,外贸创新发展的最大特点就是已经从“制度”“管理”或“技术”等拓展到了“服务”,而服务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增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过程。在试点中,世贸通积极创新服务产品,如业内首创的外汇独立子账户体系,大大提升了中小外贸企业的交易和服务体验,推动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汇富控股董事长对记者说,借助试点企业的优惠政策,集团将在原有模式上进行创新,目标市场将在逐步覆盖中小型企业的同时,积极拓展大中型企业,为客户提供通关、外汇、退税融资等服务。通过服务,为企业最大程度地节约资金使用成本,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进而提升其业务量和盈利能力。
试点企业担负着“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适应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为推动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重任,那么,在试点中,试点企业是如何探索的呢?
世贸通为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协同发展,在其外综服平台建设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针对现行的外综服行业模式下,海关责任主体认定、中小外贸企业“走出去”不易,以及平台企业融资难等仍普遍存在的问题,世贸通积极配合并参与行政监管和商业服务通道的打通,建立行业进入门槛和行为规范。二是加强管理创新。管理薄弱、风控不严是外综服行业的通病。对此,世贸通通过策略组合对管理进行了重新设计、选择、实施与评价,并制定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布局,提高了整体管理水平。
在当前经营环境下,如何在试点中规避业务发展中的风险也是试点企业在战略布局中要考虑的重点。对此,世贸通认为,在外综服企业业务迅速发展的环境下,企业必须加强风险管控意识,建立建全风险管控体系,才能有效、安全地开展业务。一方面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内设专业的风控机构,加强团队业务的专业能力,分设营销、客服、操作、物流、财务、风控、法务、数据分析等业务分管部门;另一方面,结合技术手段,利用数据分析,开展有效防范和预警管理,通过线下客户准入审核,线上订单、数据追踪预警等多种方式,规避业务风险。
对于未来的发展,世贸通也有自己的规划:一是要积极开展跨境电商服务,使客户企业的优势产品通过零售与小额批发能够打入海外市场,并帮助企业在海外创立自己的品牌;二是推出集车型、结算、通关、上牌、维修于一体的世贸通平行汽车进口一站式服务(O2O)平台;三是积极参与无纸化通关服务,为外贸企业与海关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持;四是积极帮助平台会员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
汇富控股董事长方广华表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从平台企业逐步向外综服商业生态圈发展:在外贸出口、企业大数据等基础上,围绕外综服这个核心,整合其周边更多的参与者,开展良性、有价值的互动和循环,并从中不断发现各个外贸参与者的需求,再通过提供服务来满足需求。整个生态圈将紧紧围绕外综服这个核心,形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用体系、供应链金融、物流平台、创投平台、财税平台、会展平台、电商平台的业务模块系列。
随着试点工作的向前推进,相信试点企业会逐步形成适应外综服平台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为推动外综服这一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问题与对策
试点工作已经开展半年,整体运行平稳。但在记者采访中也发现,试点企业在实际业务处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问题一:现行监管制度亟待创新
外综服企业不同于以往自营型企业的出口,具有服务企业地域广而散,出口商品品类跨度较大,订单数量多且单票金额较小等特点。而现行监管制度主要针对自营型单一企业的出口管理,与外综服企业有较大制度背离。采访的试点企业表示,他们会积极参与各级商务、海关、国税、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的调研,并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制度创新改革。
试点企业认为,目前企业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外综服企业分类管理标准仍不明确。虽然国家给予了外综服企业全国性的行业定义,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并没有针对这一新业态出台相关的分类管理细则。在目前的政策管理框架下,外综服企业仍被视为一般的出口企业。建议政府给予外综服企业在海关、国税、商检、外汇局等管理部门独立的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服务效率。
问题二:外综服企业责任主体不清晰
外综服企业责任主体不清晰,是目前试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目前外综服企业必须以自营方式出口并作为退税主体申报退税。但按现行的退税管理办法,退税主体必须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责任,这对外综服企业而言存在不合理性:如果供货企业发生涉税问题,按现行的做法,税务部门将主要对作为责任主体的外综服务企业进行处罚,包括暂扣或不予退税、追回退税款等,而对供货企业却缺乏有力的追偿措施,使其能减轻甚至不承担责任,造成责、权、利不相符、不对称、不清晰。由于供货企业违法成本很低,很容易被不法份子利用非法得利。
试点企业对监管创新的呼声引起了试点企业所在地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目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已审定《东莞市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东莞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包括市国税、海关、外汇局等部门的小组,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和各部门联络和信息反馈机制,提供绿色办税通道、信保财政补贴、检验检疫和海关便利措施,以及融资便利等措施。
2017年1月17日下午,由厦门市管理部门组成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