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供应链金融创新思考
供应链金融被视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利器。其根本优势在于:借款企业即使自身资质难以达到传统授信准入条件,仍然可以依托核心企业的强大信用,从金融机构得到融资。然而,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总体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供应链融资天生比传统融资业务风险更高,需要银行具有更高的风险管理和过程管理水平,因而给银行带来了一定的经营压力。反倒是供应链上的部分核心主体,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大放异彩,涌现了多种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鉴此,为使银行更好地发挥供应链金融优势,建议更多地探索供应链金融创新。
利用平台整合促进四流合管
供应链金融的特殊性,使银行和大型核心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商等都乐于各自搭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线上供应链平台。非银行搭建的供应链平台更倾向于推动销售、结算、物流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并藉此引入银行资金嵌套融资功能;而银行的供应链平台,则更突出融资的快捷便利。但目前存在的多家机构重复开发同质化平台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此外,由于平台开发和维护费用最终会摊入融资成本,违背了普惠金融“降成本”的初心;而且,多个平台相互割裂,数据无法共享,也无法通过平台全面了解客户交易,使平台防范重复融资、虚假交易的“控风险”能力大打折扣。
鉴于银行和非银行平台各有所长,建议探索将银行和非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进行整合。目前在贸易金融领域,外汇局和银行业协会分别牵头搭建的区块链平台均已上线运行。供应链金融平台整合可采用类似模式,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发,各家银行共担成本,共享收益;客户可通过银行终端接入平台,实现行业和客户的全覆盖。
供应链金融平台还应该整合供应链交易功能,以便于企业在平台上开展销售、结算、物流等交易操作;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来保证交易数据的可追溯、不可篡改,以保障交易方和银行的权益。企业通过电子化、可拆分、不可篡改的的应收账款凭证(类似中企云链的“云信”)进行交易,银行就可以基于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凭证为企业提供融资。此外,为有效甄别虚假贸易、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审核要求。建议银行平台嵌套以下功能:
平台对每个企业在平台上的交易进行记录,实现对客户数据的全覆盖。在得到企业授权后,应允许银行查看借款企业在平台上的交易记录。这样银行可以对企业的交易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容易发现虚构交易链条的情况;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企业的销售周转情况,也有利于合理设定融资金额和期限。
平台应该与其他外部系统实现对接。例如:与全国工商信息平台对接,便于贷款银行(在征得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及时了解客户工商信息情况;对接征信系统平台,便于贷款银行(在征得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及时了解客户的总体信贷情况;与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接,利用图片文字识别技术读取企业上传的发票信息,加快发票核实的效率,并为贷后定期再次读取并复查提供便利,以及时发现发票注销情况;对接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将已办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信息自动导入到系统进行公示。
整合线下物流管理功能。对货物的监控,是银行供应链融资的老大难问题,使银行对存货类和保兑仓类业务持谨慎态度。建议探索在平台嵌套线下核查货物模块,以提高货物监控效果。例如,探索嵌入视频核货模块(录制货物的出厂、运输、入库、检验等流转全过程),利用5G网络,高速传输高清视频,方便银行随时随地查看货物;探索使用二维码技术记录和监控包括货物属性、检验、流转等信息在内的情况,并将其上传至平台,由平台自动将之与数据库中的货物进行匹配,用以甄别利用相同货物重复融资的情况。
利用产品组合打通二级市场
供应链金融虽有核心企业做背书,但由于借款主体一般是资质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总体风险仍偏高,也由此会产生一定的风险溢价。理想的情况下,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资产配置和风险偏好,做好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并动态调节供应链信贷资产的配置。实际上企业不可能按照银行意愿随借随还,银行只能借助二级市场来调节风险与收益。近期,可探索的两种二级市场模式是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