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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民币信用证偿付业务的相关建议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10期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会指定第三家银行作为信用证的偿付行,对议付行的索偿给予偿付。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的信用证偿付体系已非常成熟和规范。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人民币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被更广泛接受。本文对中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信用证偿付业务进行分析,为未来同业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及实践提供参考。

信用证银行间偿付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跟单信用证已经成为重要的支付工具之一。当进出口双方无法通过其中一方的货币进行结算时,就会使用第三方货币进行支付清算。通常,第三方货币为国际通用货币,如美元、欧元等。为便于付款,开证行会选择一家与其有账户关系的银行代为付款,这家代开证行付款的银行就是偿付行。

从美元、欧元等主要货币的信用证偿付发展历程看,伴随着其成为国际性货币,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以及支付清算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开证行一般会指定其在货币清算中心的账户行作为相应币种信用证的偿付行。

目前,信用证偿付业务普遍遵循国际商会(ICC)制订的《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及国际商会第725号出版物(URR725)。上述规则是跟单信用证业务项下银行间偿付的通用规则,是规范和统一银行间偿付业务的重要操作标准和依据。

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存在以下优势:

首先,通过银行间偿付,可以优化开证行内部资金结算路径,提高信用证的支付效率,降低开证行的运营成本和操作风险。

其次,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受益人的收汇风险取决于开证行情况。若开证行信誉较差或合规风险较高,受益人的收汇风险也就较大。通过在信用证中增加偿付条款,指定银行在寄单的同时可直接向偿付行索偿,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上述资金风险,提高受益人收汇的安全性和效率。与此同时,如果偿付行能够应开证行要求做出偿付承诺,即承担了独立于信用证和单据之外的不可撤销付款责任,在保证范围内见索即付,提高受益人收款的安全系数。

最后,对于某些地处政局不稳定或存在经常性外汇管制国家的开证行,通过银行间偿付可以保证付款责任的顺利完成,降低发生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

开展人民币信用证偿付业务前景分析

根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统计,2013年人民币已超过欧元成为跟单信用证业务项下第二大结算货币。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深入,人民币信用证的数量和金额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实务中,相当数量的开证行存在对人民币信用证进行偿付的需求。

中资银行的海外机构和代理行客户优势突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中资银行不断加快海外布局步伐,目前已经基本搭建起跨时区、跨地域、综合性经营的全球金融服务网络。以中国银行为例,中国银行已在全球62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其中包括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银行专家队伍熟悉国际惯例、实务经验丰富。国际结算业务一直是各家中资银行的着力点,银行信用证业务办理水准更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各家中资银行依据国际惯例及《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处理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培养了一批技术型专家队伍。专家们对SWIFT报文标准认知水平较高,熟稔偿付业务涉及的各类报文格式。这些为开办人民币信用证偿付业务做好了充分的人力资源准备。

应用系统高效完备。近年来,各中资银行支付清算和国际结算系统经数次升级换代已日趋完善,内外部系统间数据传输接口稳定高效,主要货币清算已能够实现自动化。依托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各中资银行可以在跨境人民币清算业务中,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畅通的资金调拨服务,为开办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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