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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经济思想回顾及对当前重大问题的启示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6期

2023年2月27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逝世,享年92岁。厉以宁先生开创性地将非均衡理念引入对中国转型经济的分析,倡导并亲身投入到中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中,对于引领中国经济学研究实现本土化与规范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许多真知灼见,对于当前中国面临的很多重大问题,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厉以宁经济思想回顾与对中国经济学的贡献

在厉以宁先生的诸多著作中,对中国经济学影响深远的理论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非均衡理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理论、调节论以及分配论。

1874年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在《纯粹经济学要义》中提出一般均衡理论,尝试为分析整个经济的商品与生产要素的价格及供求如何决定提供一种理论分析范式。该理论认为,所有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与供求都是相互联系与彼此影响的,当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时,所有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供需与价格都有一个确定的均衡值;一旦经济处于非均衡状态,市场的力量会自发进行调节,使得经济重新回到均衡状态。这一理论的初衷是说明资本主义可以处于稳定的均衡状态。然而,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世界频繁爆发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由此兴起,尤其在二战结束后的初期在西方世界广为流行。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给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建立微观经济学基础,部分学者提出非均衡理论。该理论否认了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关于价格具有完全弹性、价格调节完全有效等假设,认为价格调节不能使得各大市场同时出清,且必须与数量调节同时发挥作用,而数量调节的具体形式是数量配额,即在供小于求时,如何把有限的供给分配给需求一方;在供大于求时,如何把有限的需求分配给供给一方。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推行价格双轨制,即同种商品国家统一定价和市场调节定价同时并存,这引发了计划内外的倒买倒卖和权力寻租行为。20世纪80年代末,政府发起“价格闯关”,结果引发了高通胀。当时,关于价格双轨制并轨的改革渐成共识,但对于改革的具体路径问题争论异常激烈。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仿照1949年西德改革的成功经验,全面放开价格,让市场自发调节。厉以宁则认为,中国的情形与西德存在本质不同,西德以私营企业为主,企业会根据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迅速调整自己的生产,经济能够快速回到均衡状态。然而,中国以国有企业为主,企业缺乏利益约束和预算约束,对于价格反应不敏感,因此中国不能照搬西德的经验。基于此,厉以宁在1990年发表《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区分了两类非均衡概念:第一类是市场不完善条件的非均衡,主要指价格粘性、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等原因导致价格调节无法实现市场出清的状态;第二类是市场不完善以及企业缺乏利益约束和预算约束条件下的非均衡。在第一种非均衡状态下,价格调节能够有效发挥作用,1949年的西德面临的便是第一类非均衡困境。然而,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实际上处于第二类均衡,由于企业行为非市场化,价格调节功能受阻,市场难以出清。因此,厉以宁认为,在价格双轨制转型过程中,中国应先推行产权改革,让中国经济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过渡至第一类非均衡状态,即国企改革。

关于国企改革,厉以宁是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在具体的改革思路方面,他提出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实行增量资金的股份化,即新创办企业按照股份集资方式建立,原有企业扩大经营时采取发行股票的方式;第二步,实行存量资金的股份化,即原有企业资金存量中的国家投资部分形成“国有股”,原有企业资金存量中的企业投资部分形成“法人股”,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与此同时,厉以宁还针对所有制改革提出了国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的混合所有制模式,并且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来具体操作。对于国企改革后的所有制性质问题,厉以宁则认为,只要国企上市后国有股份依然享有控股权,那么企业的性质就仍是全民所有制。

在非均衡状态下,厉以宁认为政府调节是必要的,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不是并列关系,而应共同发挥作用。不过,政府调节的目标应当是减少市场中的扭曲,必须警惕政府调节可能会产生逆效应,即放大市场中的扭曲。比如,在西方主流理论中,政府可以通过加息来抑制过度的投资需求。然而,在双轨制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由于国有企业不具备利益约束和预算约束,如果政府提高利率水平,不仅很难抑制企业的投资需求,还可能导致大量已投资项目最终烂尾,进而加剧供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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