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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境外直接投资

来源:《中国外汇》2024年第18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动境外直接投资领域外汇管理改革。自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局以简政放权为突破点,以降低境外投融资成本为切入点,以提升境外投资便利化为落脚点,出台多项改革政策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境内企业“走出去”,支持境内企业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我国境外直接投资领域较高水平对外开放。

 

大力简政放权阶段(2014—2015年)

自2013年党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大幅上涨。根据商务部数据,201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1231.2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4.2%。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放眼海外,企业“走出去”的内生动力日益增强,步伐进一步加速。为进一步支持企业“走出去”,国家外汇局以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突破口,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

2014年,国家外汇局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旨在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办理流程,降低企业投资门槛和脚底成本,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作。2014年1月,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将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上限由10万美元提升至300万美元,允许境内企业向境外股权关联企业进行放款,并取消境外放款额度2年有效使用期限制。同年4月,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取消内保外贷事前审批、担保履约核准和大部分资格条件限制,拓宽“走出去”企业境外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境外企业融资成本。

2015年2月,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将对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由外汇局审批改为由银行办理,基本取消境内机构“走出去”在汇兑环节的行政审批,对外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阶段(2016—2017年)

2016年,我国境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受到国际国内因素的影响,出现了部分境外投资投向非实体经济领域、境外投资活动存在非理性倾向等苗头,给我国国际收支平衡造成一定的流出压力。2017年1月,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时加强对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的审核,增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有效防范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同时,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统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业务的人民币和外币管理原则,推动本外币政策发挥协同效应。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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