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洗钱标本兼治渐入佳境
对于反洗钱领域而言,2024年是一个注定要载入史册的年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全面修订完成。世界各国反洗钱相关法律日臻完善,制度趋于健全。上述进展为2025年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五轮互评估的开启做好了准备。2024年是人工智能(AI)之年,这对2025年反洗钱技术手段革新提出了全面挑战。可以预计,2025年全球反洗钱挑战将更多来源于立法执行以及新技术迭代产生的新问题。
2024年反洗钱领域制度日臻完善
2006年我国《反洗钱法》通过,初步确定了反洗钱基本法律制度。18年来,我国反洗钱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疏到精细、从存在疏漏到全面覆盖的过程。2024年《反洗钱法》全面修订完成,标志着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全面走向成熟。
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全面走向成熟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响应FATF要求,做出了一系列革新,力求与国际接轨。其一,在保留洗钱上游犯罪的七类重点犯罪类型的基础上,规定掩饰、隐瞒“其他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也属于洗钱活动,全面扩充了洗钱的范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和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相一致。其二,确立风险为本原则,明确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不得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相匹配的措施,保障客户基本、必需的金融服务。从内控制度、客户尽职调查、洗钱风险管理、可疑交易报告、资料保存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进行了完善。其三,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最重大的变化在于全面确立了受益所有人登记制度,同步推出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使该制度具有了可操作性。其四,明确了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以及贵金属、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其五,增加了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最重要的是,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全面强化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权和处罚权,加重了法律责任,使得监管机构拥有了强有力的监管手段。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刑法条文作出重大修改,将“自洗钱”纳入打击范围,取消了罚金刑的限额。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明确了“自洗钱”“他洗钱”以及相应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确定了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竞合处罚原则、罚金数额标准以及从宽处罚的标准,明晰了洗钱罪的基本范畴,对于打击洗钱犯罪行为意义重大。
就行政执法领域而言,自2023年财付通、支付宝两家收到巨额罚单之后,2024年反洗钱行政处罚力度仍处于加大态势,这也是2025年我国迎接FATF第五轮互评估的必然要求。值得关注的是,我国行政执法基本坚持双罚制,既处罚机构,也处罚机构的具体责任人,力求遏制洗钱合规风险。
全球反洗钱治理力度空前
首先,全球倡导加强反洗钱义务,愈发强调有效性。其一,反洗钱领域最重要的角色是FATF。2024年FATF持续更新黑名单和灰名单,确立不同国家和区域洗钱风险等级,引发金融机构和其他义务实体实施更大强度的尽职调查义务。其二,沃尔夫斯堡集团作为最重要跨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24年7月发布了《针对可疑交易的有效监控声明》,核心在于从技术合规转向有效性监控,特别强调了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在可疑交易监控方面的重要意义,呼吁执法部门更多地向金融机构反馈可疑交易报告的实际效果,提升监控软件的有效性。
其次,全球范围内反洗钱法律制度迎来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其一,反洗钱制度最为健全的欧盟2024年迎来了《欧盟第六号反洗钱指令》,扩容了洗钱上游犯罪,涵盖了环境、税收和网络犯罪。欧盟还扩大了反洗钱评估的范围,扩充至对不执行和逃避定向制裁后果的评估,每四年评估一次。欧盟要求针对受益所有人建立中央登记簿,中央登记簿必须包含所有权信息、受益所有人、历史交易信息等,主管机构可以对信息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监管机构可以对欧盟范围内登记簿有充分且直接的接入权限。欧盟要求建立中央电子检索登记簿,进行账户持有人的身份确认,通过国际银行账户号码(IBAN)确认,确保金融情报机构无障碍接入。欧盟通过《防止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的条例》(AMLR),以消除此前《欧盟第四号反洗钱指令》《欧盟第五号反洗钱指令》的国别差异,具有直接适用性。重大变化在于将义务主体扩大至贵金属、珠宝交易商、高价值货物交易商、足球俱乐部和足球经纪人、投资移民运营商、非金融性混合控股公司、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众筹服务提供商。同时,将客户尽调门槛降低至1万欧元。此外,欧盟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局(AMLA),该机构对具有最高风险的欧盟联合信贷和金融机构享有直接监管权。
其二,美国反洗钱领域最重要的进展为,2020年颁布的《公司透明法》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三千多万家小公司被纳入受益所有人登记系统之中。但其在2024年末却面临司法挑战。2024年12月26日,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恢复了一名德克萨斯州联邦法官发布的一项全国禁止执行《公司透明法》的禁令,理由为涉嫌违宪。美国司法部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未来如何尚需观察。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制定了新的客户尽职调查准则,扩大了金融机构范围,将特定的注册投资顾问纳入其中,强化了风险为本的原则,获得了更大的调查权限,有权从金融机构获取更加详细的信息。美国还修订了《银行保密法》,要求金融机构针对跨境交易提供更详细的可疑交易报告。
其三,英国最新修订的《经济犯罪与公司透明法》于2024年生效,该法全面确立了海外实体登记簿,在不动产领域强化了受益所有人登记,并授权英国国家打击犯罪局(NCA)冻结涉嫌洗钱的个人资产。英国海外属地开曼群岛持续修订反洗钱法律,《反洗钱条例(2024年修订)》于2024年4月19日正式生效,确认了反洗钱条例下的合规要求适用于反恐怖融资与反扩散融资;调降一次性交易的客户尽职调查门槛(由之前的1.5万开曼群岛元调整为1万开曼群岛元);如果法人实体的董事、经理或秘书因其同意、放任或疏忽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