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历程、影响因素与政策建议
跨境电商(Cross-Border E-Commerce,CBEC)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商平台进行交易和支付,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我国是全球较早发展跨境电商的国家,占全球跨境电商市场份额较高。在我国传统外贸增速放缓、外部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增多背景下,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稳外贸的重要支撑。
跨境电商发展历程回顾
根据《2020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数据,2010—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从1万亿元上升到12.5万亿元。据海关总署数据,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2.38万亿元,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年1美元兑7.05元人民币的平均汇率折算,约为3375.9亿美元。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同年全球跨境电商交易额约为2.8万亿美元,可计算得出我国占全球跨境电商份额约为12%。数据也显示,亚马逊(Amazon)作为全球最重要的跨境电商平台,2024年中国卖家的市场份额超过50%,且近十年呈稳步上升态势。电商营销平台Omnisen的调查也显示,2024年美国电商消费者中,首选拼多多海外版(Temu)、希音(Shein)、抖音海外版(TikTok Shop)和阿里速卖通(Ali Express)的比重分别达23%、18.3%、11.9%和7.3%,市场占有率总计达60.5%。
从跨境电商出口模式看,主要包括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个人(B2C)、个人对个人(C2C)、企业对企业对消费者(B2B2C)等形式。早期的跨境电商以B2B为主,在我国跨境电商中占主导地位。外贸企业依托敦煌网、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等电商平台进行商品展示、信息交流和交易撮合,但具体交易和通关仍在线下进行,本质上是传统贸易。2007年亿贝(eBay)在我国上线以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越来越多的国外采购商利用小额多次的采购方式规避风险、降低税负,B2C随之快速发展,占我国跨境电商比重逐步上升。在B2C模式下,外贸企业依托eBay、Amazon、Ali Express等平台企业,直接面向国外消费者开展进出口贸易。在eBay和Amazon上,我国卖家逐渐占据相当大比重。此外,我国一些大型外贸企业开始建立自己的外贸B2C平台,如兰亭集势、唯品会等。在B2C发展的同时,以个人开设网店直接出售小商品和收藏品的C2C模式也开始出现,但占跨境电商比重很低。2015年之后,随着互联网技术在跨境电商领域的进一步应用以及各国政策体系的完善,B2B2C模式开始出现,逐渐成为跨境电商的主要模式。在B2B2C模式下,货物可以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先批量运送到保税仓和海外仓,当订单在跨境电商平台生成后,再配送给消费者。海外仓能提供清关、仓储、转运、分拣、包装、贴换标、配送及售后等综合化一体化服务,大幅降低了跨境电商的交易时间和成本。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加快建设海外仓。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建成超过2500个海外仓,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
从时间维度看,我国跨境电商起始于20世纪末,1999年阿里巴巴国际站的成立标志跨境电商兴起,此后各类跨境电商平台相继涌现,但当时只能提供线上商品展示、信息推广等简单在线服务。2004年敦煌网创立,标志跨境电商线上交易的开始,逐步由信息撮合向线上交易转型,进入快速发展期,消费者可以在线搜索、下单、支付、评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加快了跨境电商发展步伐。2011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6万亿元,2012年达2万亿元。2012年开始,我国各级政府对跨境电商更加重视,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且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五个城市设立首批跨境电商试点,进行跨境电商通关、结汇、退税等业务的先试先行,推动跨境电商进入发展快车道。2013年,我国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跨境电商外贸企业超过20万家。2015年,阿里巴巴国际站的信保业务上线,标志跨境电商向线上交易的全面转型,进入发展成熟期。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推动线上购物需求爆发,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大幅增长,但也面临国际供应链中断、物流费用上升等挑战。2021年,Amazon封号事件对跨境电商企业造成一定冲击,大量不合规卖家被封号,促使企业重视合规经营,跨境电商进入转型调整期。
经过近25年的发展,我国跨境电商已经形成一个包括中小卖家、平台企业、通关、物流仓储配送、跨境支付、结售汇、广告营销、运营服务等全过程的完整供应链服务链,并逐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近年来,我国的电商平台加快出海步伐,除Ali Express、京东国际、Temu、Shein等传统电商平台外,以抖音海外版(TikTok Shop)、小红书为代表的社交平台在海外的影响力快速上升,带动了跨境电商B2C业务发展,形成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新动力和新模式。
跨境电商发展的助推因素
第一,互联网普及和线上交易技术的发展。2000—2010年,全球互联网用户数从约3.61亿人增加到20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从不足10%提升到接近30%,2024年达55亿人,占全球总人口68%。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广泛使用,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也快速提升。2010—2024年,全球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从10亿人增长到46亿人,年均增长率约为14.5%。互联网的普及使消费者能够轻松访问其他国家的网站和平台企业,接触和了解其他国家的品牌和商品,随时随地进行跨境购物。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显著降低了跨境电商的国际交易成本,使得小额包裹的运输成本大幅下降,移动支付和区块链技术也提高了线上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促进了跨境电商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平台企业的崛起和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链的完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催生平台企业崛起,成为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中坚力量。第一类是国外跨境电商平台,主要包括Amazon、eBay;第二类是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包括主要做B2B业务的阿里巴巴国际站和敦煌网,以及主要做B2C业务的Ali Express、京东国际、Temu、Shein、虾皮(Shopee)等;第三类是在短视频背景下出现的社交平台电商企业,如TikTok Shop和小红书等。这些社交平台为跨境电商提供了充足的客户资源,降低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在平台企业的组织协调下,跨境电商上下游服务不断完善,形成了完整的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进一步降低了跨境电商的交易成本,使得跨境电商在更广的地理范围、更大的产品范围和更多的市场主体间发展。跨境电商供应链和服务链主要包括:交易平台服务,确保买家和卖家的实时匹配;供应链优化和整合,确保商品的及时供给和质量控制;供应链金融,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跨国物流配送,确保货物及时送达消费者;跨境支付,提供多种货币的支付和结算;海外仓,提供海外仓储、分拣、配送及退换货等服务。此外,跨境电商相关服务还包括营销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平台搭建、网店设计、大数据分析、网络安全、运营维护、人才培训、售后服务等。我国跨境电商积极开展技术、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内容创新,已发展成为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
第三,政策支持推动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早在2005年,我国就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印发《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2013年商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5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优惠措施,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简化通关手续、优化检验检疫制度、完善金融服务、提供优惠税收政策等,为跨境电商的起步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为跨境电商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新冠疫情期间,为了增强外贸发展动能,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2022年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作用,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为了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国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2024年4月,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标志跨境电商进入数字化转型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6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等要求,并提出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提供了详实办税指导。11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提出一系列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模式的政策措施,包括探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模式、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等。11月,《商务部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印发,进一步提出优化跨境贸易结算,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措施。
此外,从2015年开始,我国开始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5年3月印发《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之后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截止2022年11月累计批准七批共165个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涵盖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市和自治区,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统筹陆海、东西互济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跨境电商综试区旨在通过监管制度、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总结跨境电商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形成完整的供应链生态链服务链。
第四,跨境电商国际规则体系的完善与贸易优惠举措。一是跨境电商国际规则体系的完善。早在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WTO)诸多成员国就联合发起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倡议,制定了许多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规则。经过91个WTO成员历时5年谈判,2024年WTO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倡议的共同召集方公布了《电子商务协定》文本,指出要促进境内和跨境数字贸易无缝对接,简化海关和贸易流程,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加强在线消费者保护,禁止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确保个人数据安全,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和企业参与。但遗憾的是,美国、巴西、印度尼西亚、土耳其等9个参与方未联署该文本。此外,《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3.0版等也推出了一系列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