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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网络炒汇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7期

“网络炒汇”,又称外汇保证金交易、虚盘交易、按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Foreign-Exchange Margin),是指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作为担保,通过炒汇平台提供的信用额度(0—400倍杠杆)进行的外汇合约交易。

什么是网络炒汇

网络炒汇,即外汇保证金交易,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伦敦。最初,其交易目的是为对冲货币兑换产生的头寸的汇率风险而进行的一种不定期的合约交易。简单来说,就是银行为客户兑换货币后,为规避持有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需要购买一种远期产品进行对冲,以抵消当前持有货币的汇率风险。

交易主体

随着外汇衍生产品的不断发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参与交易的用户也从银行间扩大到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以及个人投资者之间。大家基于对冲汇兑风险、投机套利等目的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别于传统的交易方式,交易用户通过网络与交易商签订合约进行交易,并没有一个中心交易场所。这种没有统一场地的外汇交易市场被称之为“有市无场”的场外交易。

期货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既可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下单,收取佣金或资金为投资人开立保证金账户,也可以为其他经纪商提供下单通道与结算服务)和介绍经纪人(介绍经纪人只能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下单,不能向客户收取资金,必须通过期货佣金商进行结算)向交易用户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各种货币的买入、卖出价格,并对报价进行撮合、吸引,最终完成交易。通过收取交易用户的佣金及报价点差赚取收益。

交易特点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衍生产品,外汇保证金交易基于以下几个特点,能够在短时间内使其交易量达万亿。

一是高杠杆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以合约形式在投资者与交易商之间建立委托买卖外汇合同。投资额一般占合约比例的5%—10%,即投资者可以进行相当于保证金金额10—20倍的交易(最高可达400倍),而投资盈亏则按合约金额计算。因此,投资者缴纳小额保证金即可动用上百倍的资金。“以小搏大”成为外汇保证金交易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但动荡的外汇市场在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存在高风险。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能力,良好的投资心态以及较高的操盘技能。

二是双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类似于期货交易,既可以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做多),也可以通过高价卖出低价买入(做空)来获利。这也是外汇保证金交易吸引投资者的又一特点之一。投资者可根据外汇市场的波动性,看多或看空进行双向操作。

三是交易时间不受限制。外汇保证金交易可以24小时连续交易和T+0不限次即时交易。24小时不停的交易形态避免了因某些重大事件而导致的隔夜风险;T+0的清算制度则可随时做空或做多进行超短线交易,能够及时调整对市场行情变化或汇率走势判断失误的投资策略。

四是无到期日限制。外汇保证金交易不像期货一样涉及交割日、交割月的概念,它没有到期日。交易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无限期持有头寸,但需清算隔夜息差。

五是场外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不同于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有期货交易所。所有交易都在投资者与交易商之间进行,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交易商身份提供电子交易平台,用户通过PC客户端或手机APP等形式参与交易。

外汇保证金交易与外汇实盘交易的区别

外汇实盘交易是外汇即期交易的一种。通常,外汇实盘交易是基于为贸易结算、对外投资、外汇保值等资产结构管理而进行的外汇交易。外汇实盘交易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区别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按实际投资资金进行交易,需缴纳100%的保证金,不具备资金放大效应。二是不能双向交易,只能买入或卖出单向交易,无法对冲或做空。这也是实盘交易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本质区别。三是外汇实盘按照即期结算,全额交付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同于外汇保证金的差额交付。

正是基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高杠杆、双向交易以及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特点,加上相对严格完善的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外汇保证金交易在金融业发达的欧洲、美国、日本等地区较为常见。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初次登陆中国即遭禁止

早在1992年至1993年期间,就有多家境外外汇经纪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即在中国境内开展期货及外汇保证金交易。1993年年初,全国还只有7家交易所,而到1993年年底,全国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所已超过1000家。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盲目发展金融业衍生品行业,甚至为某些诈骗公司背书。在此情况下,部分交易所运作不够规范、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有效地控制交易风险。此外,部分交易所会员自营与代理不分,难以保证交易的公平性。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造成市场混乱,且多数参与主体以投机赌博的心态参与交易。过度投机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其中闻名全国的南京“金中富”和河南“财鑫”期货交易诈骗案件尤具代表性。如金中富公司采取私下对冲交易指令的方式欺骗投资者。由于该公司不具备畅通的交易通讯系统与设备,提供的价格与国际市场的报价差达5%以上,特别在价格波动较大时,无法及时将投资者指令发送至国际市场,造成了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严重亏损,而公司负责人则最终携款潜逃。

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明确外汇保证金交易为非法交易。风靡一时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就此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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