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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1期

为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促进投资便利化,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2017年以来,外汇局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投资项下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外汇局根据上述最新政策法规,在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指引》)进行更新完善的基础上,于2020年11月印发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以下简称《2020年版指引》)。本文将基于对新旧指引内容的对比,围绕境内直接投资(FDI)、境外直接投资(ODI)和境外放款三条主线,通过梳理新旧主要政策条款的变化、调整考量、以及对银行及企业的影响,对《2020年版指引》中直接投资项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市场主体需要注意的事项,供市场主体参考。

主要政策条款的变化

《2020年版指引》在《2017年版指引》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每个业务生命周期对指引结构进行调整;二是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对操作指引内容进行更新完善;三是通过简政放权和规范流程提高办理业务便利性。同时,《2020年版指引》还大幅精简了文字内容,对各项业务的审核原则、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整合、删繁就简。以直接投资为例,与《2017年版指引》相比,该部分文字由46227字压减至28420字,精简降幅达38.5%。

以每个业务生命周期对指引结构进行调整

《2020年版指引》创新采用了“业务生命周期”编制方法,按每一业务类型涉及的登记(变更、注销)、账户开立(关闭)、资金入账(汇出)、资金使用等全流程进行了纵向整合,将同类业务进行合并,在一个章节中完整反映业务流程全貌(见表1)。调整后,总体章节数量大幅减少,业务呈现形式更加条理,内容的块状结构特点突出,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清晰,便于工作人员理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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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对操作指引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2020年版指引》根据2017年以来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外汇局发布的各项便利化政策,对主要法规依据进行了调整更新(见表2),如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汇账户整合方案等参考法规;同时,对原主要法规依据进行了简化,在每一章节仅保留与本项业务关联紧密的法规,使法规体系更加清晰明了,指导作用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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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简政放权和规范流程提高办理业务的便利性

放宽直接投资业务办理权限。《2020年版指引》将外商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接受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的办理权限,由注册地银行放宽至所属外汇局(外汇管理部)辖内的银行办理,赋予了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全流程业务的地域自主选择权,解决了一定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与经营分属两地或多地的业务办理难题,降低了企业业务成本。

大幅压减业务审核材料。《2020年版指引》对《2017年版指引》的审核材料进行了大幅缩减,每一项业务仅保留证明相关情况的必要材料。一是明确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变更、注销时不再审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二是调整《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的格式文本,取消“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号”“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日期”“投资总额”等项目的填写要求,并更新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中“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注销”项目内容。三是按照“五证合一”改革的进度,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要求,并删除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二)》《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等表格中“组织机构代码”填写项目。

全面贯彻落实便利化政策。《2020年版指引》结合便利化政策要求,对相应章节进行了程序上的简化与内容上的调整。一是落实外汇账户清理整合规定。按照账户清理和整合方案要求,对已废止的账户类型进行了删除,对调整账户进行了合并,全面梳理了外汇资本金账户、资产变现账户、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收支范围。二是落实资产变现账户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允许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直接结汇使用,即结汇时仅要求提供相关业务登记凭证,无需再提供相关用途证明资料,以便利相关主体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三是增加银行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章节,对到期(含展期到期)并已收回本息的或虽未到期(含展期到期)但本息回收完毕的境外放款,允许放款人到所属外汇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办理境外放款额度注销登记。四是简化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程序。取消FDI保证金登记,相关主体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直接到银行开立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五是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汇回使用限制,不再要求按照原资金划出顺序依次补足。明确境外放款还款资金汇回后,除境外放款资金来源于国内外汇贷款的部分,其余均可自行选择直接结汇、保留外汇或对外支付。

回应市场主体实际业务诉求。近年来,为保障外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的有效实施,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在此基础上,《2020年版指引》进一步简政放权,回应市场主体的实际业务诉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如,放宽因汇率误差影响资金入账的限制,对因汇率原因导致的尚可流入额度不足,银行可将资金先行入账,然后再向外汇局申请额度调整。

统筹便利化和防风险双重管理目标。《2020年版指引》立足“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在宏观审慎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微观监管,进一步统筹防风险和便利化双重管理目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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