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外汇管理回望
时光如鸟翩翩过,世事如棋局局新。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会盘点上一年度外汇管理工作的热点亮点,回望那些影响深远的政策和事件。那么在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2020年,又有哪些让我们铭记的片段?
01护航企业共同战“疫”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外汇管理部门第一时间行动,迅速建立起外汇绿色通道,与时间赛跑、给生命续航,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身处抗击新冠肺炎主阵地和重灾区的外汇局湖北省分局(下称“湖北省分局”),面对紧迫的形势和重大的压力,积极助力防疫抗疫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2月初,为了满足参与火神山、雷神山建设的某企业集团的紧急资金需求,湖北省分局专人指导银行为其制定资金投放时间计划表,用最快的速度、以同业中最低的价格基准利率,为该集团成功放款2869万美元,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做出了贡献,真正把“绿色通道”办成了“救命通道”。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防疫过程中首要的工作就是防疫物资的采购。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高度紧缺。而彼时正值春节假期,国内企业产能难以满足社会需求,部分医院防疫物资库存告急,紧急组织海外货源显得尤为重要。大年初四早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广东省分局”)接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广州地区某三甲医院紧急向海外采购用于支援湖北广东医疗队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进口付汇咨询。因为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且不在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该医院对物资进口付汇方面存在顾虑。广东省分局迅速指导银行提出“分批快递+代理进口结合”的解决方案,使医院顺利办理了付汇业务。事后,该医院负责人感叹,没想到跨境付款业务能如此顺利迅速办成,外汇局的政策支持真正做到了“金融为民”。
如此高效、便捷的防疫物资进口付汇,得益于外汇局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下称“2号文”)。2号文通过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和审核资料等方式,支持为防疫物资采购提供快速付汇,为企业稳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的货源和价格赢得了宝贵时间。随后,人民银行、外汇局等五部门于2月1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强调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要全力做好金融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了让外汇服务跑出加速度,保障绿色通道政策的快速落地,全国各外汇分支局第一时间将绿色通道政策传达到辖区各银行,形成“汇银联动、快速反应”的全天候工作机制。同时,为提高外汇业务的办理效率,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与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外汇局还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86%的外汇行政许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实现外汇业务“线上办”,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
北京某生物技术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用疫苗研制、开发和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2月、5月,该企业分别申请940万美元、1500万美元的外债登记,用于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制。在北京外汇管理部“一对一”的指导下,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在线上顺利提交了业务申请,并突破便利化额度,成功办理了外债登记。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流程放在线下办理通常要一周多,现在只用了半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零跑腿、不见面”快速办业务。
以上仅仅是全国外汇管理系统“战疫”的部分缩影。据统计,在全面简化防疫物资进出口收付汇等外汇业务办理方面,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业务1.9万笔,涉及金额65亿美元;在放宽疫情防控相关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的事前单证要求方面,全国共办理相关资本项目收入便利化支付13万笔,金额约294.1亿美元;在便利和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跨境融资方面,全国共办理1659笔线上外债签约登记,合计金额约646亿美元;在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方面,全国办理个人外汇业务3866万笔,其中线上渠道办理3438万笔,占比达到89%。
02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我国实体经济、外资外贸等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在此形势下,外汇局发布了一系列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的便利化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和涉外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外汇政策支持,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助力“稳外资”和“稳外贸”。
便利企业跨境融资。为了支持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人民银行、外汇局对外债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
提高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2020年3月,人民银行、外汇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由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至2.5倍,除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境内机构借用外债空间进一步扩大。经初步测算,这次调整可为企业增加几百亿美元的融资规模。某运动俱乐部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和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的中资企业,企业净资产为2410万元。此前该企业已借入多笔外债资金,外债额度已全部用尽,在前期政策框架下,已无法再通过外债渠道融入资金。但该企业经过多年蓬勃发展,其境外市场已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上调后,企业迅速与境外债权人签订了金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协议,并第一时间办理了外债登记,切实缓解了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的问题。
扩大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切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境外资金。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是一个“普惠”型政策,核心是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的净资产/资本大小来决定可借用外债的规模。这对一般性企业而言,可以享受到政策的利好;但对成长初期的中小科创型企业来说,却较难享受到政策的便利。在总结北京中关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内自主借用外债;同时,还将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额度由5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北京中关村示范区某人工智能行业企业表示,外债便利化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了企业的融资途径,满足了“轻资产、高成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
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节约企业成本。2020年1月起,外汇局在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海南、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区域,先后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试点取消了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管理要求,试点企业可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2020年二季度以来,外债便利化改革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企业部门外债稳中有升。
赋能贸易新业态。当前,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已成为我国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传统贸易相比,贸易新业态多元的市场主体、高频的线上交易模式,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2020年5月,外汇局在广泛听取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意见和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下称《通知》),从放宽外汇管理和提升外汇服务两方面提出9项措施,优化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提升相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放宽外汇管理。一是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三是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四是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五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
提升外汇服务。一是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企业可与外汇局系统直连,实现贸易业务报告、国际收支申报等更多外汇业务网上办理。三是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支持企业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满足其出口退税、融资的申报需求。四是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外汇业务的新诉求。
作为“贸易新业态”的第一个专项外汇政策,《通知》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不便捷的问题,旨在让更多的小微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对浙江、广东、深圳等地百余家跨境电商企业资金结算情况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超过90%的受访跨境电商企业表示,受政策正向激励作用的带动,贸易外汇资金使用更加便利、灵活;同时,调查还显示跨境电商出口收汇回流意向更加明显。
《通知》也给个人电商主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个人卖家胡明(化名)从事跨境电商多年,其产品主要销往俄罗斯、美国等地。此前,受个人便利化额度的限制,额度外的销售货款需通过支付宝国际账户担保交易收取买方款项并结汇,并需向支付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胡明表示,“《通知》出台后,我可以直接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接受境外买家款项,并可按银行官方牌价结汇,无需支付手续费,不但便利,还降低了结算成本”。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切实解除了自然人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货款结算的后顾之忧;同时,通过鼓励市场主体资金结算“阳光化”,也为银行顺利推动合规经营和政策引导创造了条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外贸健康发展。
简化规范操作指引。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便于市场主体办理外汇管理相关业务,外汇局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相关业务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进一步规范。为适应银行业务的发展,规范申报主体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2020年9月,外汇局发布了经修订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下称《实施细则》)。作为规范间接申报业务的总领性制度,此次《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涉及放宽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使用电子形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银行可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进一步明确退款的申报原则和1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使之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规定一致;顺应代码编码的变化,相应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实施细则》修订后,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