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外汇业务主办银行作用 助力县域外汇业务发展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县(市)支局被撤销,相关职能上收。如何确保县域外汇业务发展不断档,是摆在基层外汇局面前的一大挑战。国家外汇管理局恩施州分局(以下简称恩施州分局)结合辖内实际,探索建立县域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制度,实现县域外汇业务在机构改革期间的平稳过渡。
机构改革后县域外汇业务发展面临挑战
一是县(市)支局撤销后,针对涉外主体的监管工作上收至地市分局,监管半径拉长,对监管效能造成一定影响。二是机构改革后,县(市)支局不再协助政策传导和执行监督,改由外汇指定银行地市级分行内部传导,政策传导效率受到一定影响。三是机构改革后,针对县域银行日常外汇业务的督办上收至地市分局处理,督办效率有所降低。四是县(市)支局撤销后,县域外汇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缺乏明确的承办单位。
探索推出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制度
针对上述挑战,恩施州分局探索在辖内推出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制度,推选外汇业务水平优、市场份额大的银行牵头负责所在县域的外汇服务,推动机构改革后县域外汇业务平稳过渡、提质增效。具体分以下三步来推进:
第一步,制度先行。一是把握制度创建边界,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制度,确保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制度合法合规。二是明确制度创建目标,将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制度作为机构改革后指导县域外汇业务发展的工作指引,实现原有工作机制不脱节,现有机制更优质的目标。三是规范制度创建流程。在制度起草到制度发布的全流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全链条管理,确保制度创建符合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
第二步,压实责任。一是严格筛选,按照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制度规定的程序,筛选符合标准的主办银行。二是明确权责。指导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建设“四化”标准:队伍建设制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服务流程专业化,考核评价体系化。三是形成合力。由外汇业务主办银行协助恩施州分局对接县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同时厘清职责边界。
第三步,流程再造。一是将外汇业务主办银行打造成县域外汇政策的“展示窗”。恩